为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模式,认真落实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近日, 佛山市成立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研判中心(简称研判中心),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特别是侵犯技术秘密案件,因其行为隐蔽、技术问题复杂等特点,导致查办惩处较为困难,这种困难不仅表现在对技术事实本身的理解争议,还涉及侵权与被侵权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转移、主体判定、执法机关取证以及行政、刑事、民事交叉等一系列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检法部门建立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研判工作机制,成立研判中心,围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困难和问题,凝聚整合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个部门数据资源与专业力量,联合办案,信息实时共享, 构建“线索获取→调查取证→疑难研讨→案件处置”打击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政府部门间“全链条工作模式” 。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信息共享和交流渠道,在不影响案件办理和不违反保密规定前提下,研判中心成员单位对各自有必要展开共同协作及研判的线索案件进行相互通报及案情研判,共同研判办理意见。
建立协同办案机制
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协同办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行政案件涉嫌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可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参与现场检查、协助控制违法人财物,防止因行政强制手段较弱影响后续刑事案件证据取证。公安部门主动侦办或接受移送案件时,可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办理,联合对涉案未达刑事追诉的违法主体行政处罚。
公诉阶段,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通过检察意见形式建议行政处罚。行政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后,可同步报检察部门备案,公安部门侦查时可邀请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检察部门审查案件时可聘请行政机关商业秘密保护领域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办理案件。
研判中心通过建立多部门协同办案机制,确保查办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行刑衔接双向流通、办理过程高效顺畅。
建立疑难会商机制
对办理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联合研讨,从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层面,就商业秘密三要素的界定、侵权行为特征认定、权利人损失计算等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厘清调查处理方向。
针对现场取证方式、询问技巧等细节深入交流,保障取证过程符合行政和刑事处罚的程序规定、非公知性与同一性等司法鉴定结果全程有效、涉事关键人物口供完整固定,破解取证难题。
建立资源互通机制
全面加强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人才资源、技术资源、情报资源的互联互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调查过程中,研判中心成员单位实时沟通、细致分析,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深入交流协作,对厘清秘点、侵权时间跨度、涉案产品范围等关键点提供意见建议,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侵权判定、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佛山市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研判中心的成立,将持续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