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美之难——对“丑书”的再认识
■赵振含
山东艺术学院书法硕士研究生
一、“丑书”的合理性审美界定
在古代书论中,不乏对美与丑的关注,如清代傅山的“四宁四毋”等。书法界对“丑书”尚未达成共识,对于“丑书”的合理性审美界定,要分清专业性的艺术创作中有品质的“丑书”和非专业性的大众书写无品质的丑书。这里有个前提,即“丑书”评价的对象是书法艺术作品。“丑书”之“丑”不是大众常规理解的低俗之意,更不是负面畸形的含义,而是美学意义上与优美相对的、对传统书法形式的变形与超越,体现奇绝崇高的姿态。“丑书”不是随意摆布的字形、粗犷无法的用笔,其形态必须是奇肆的,又不脱离法度,同时,必须是用笔墨书写汉字,而不是运用其他材料去表现抽象的图形。
笔者以为,认定“丑书”需满足几个条件:
其一,作品须具备文化内涵。陈师曾提出:“文人画之要素,第一人品,第二学问,第三才情,第四思想,具此四者,乃能完善。”书法与文人画同性,皆强调作者人格修养、学问的重要性。谢无量写的字被称为“孩儿体”,其书法结体自然萧散,这是功力和文化修养达到炉火纯青之后的随心流露。其书法碑帖兼收,既有晋的气韵生动又有南北朝的浑雄,看似稚拙,实则内涵深厚。
其二,要表现奇拙之美。培根说“没有一个极美的东西不是在调和中有着某些奇异”。在元代,赵孟頫等倡导“复古”的同时,走向极端另一脉的杨维桢注重表达个体的情性。其作品中真、行、草相杂,用笔狂野,笔锋锐利,结字奇正多变,章法离乱又错落。同时,墨色浓淡枯润反差强烈,节奏激荡,如《城南唱和诗册》(如图),既有章草的古拙,又兼取二王的秀劲,再融合自己的个性,与“复古”秀美形成鲜明对比,打破了传统文人温润含蓄的审美,开一代之“丑”。

杨维桢《城南唱和诗册》(局部)
其三,是否开风气之先。晚明书家徐渭一生坎坷凄凉,在艺术上极具情感宣泄的个性创造,作品中饱含内心的抑郁和悲痛。他的代表作当属大写意绘画和狂草书法,其立轴大草章法上字距行距密集,线条盘绕,用笔大胆,墨色对比强烈。徐渭书法所表现出的“丑”的审美形态在明清时被作为具有特殊意义的经典而接受,这说明徐渭的大胆反叛表达了彼时相当一部分民间士人的内心状态——那种压抑、扭曲、挣扎的痛苦情愫。然而,直到清初,傅山才明确提出“宁丑毋媚”的审美观念。审“丑”意味着艺术接受的转折,不再以“美”为唯一的标准,而是以个体之“真”为重要的考量,注重表现个体情绪与多维的心灵状态。这加重了书法表现的生命内涵、个体丰富性以及复杂性,为每一个主体独特的经验和情意都提供了表现的可能性,开一代风气之先,在书法风格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其四,“丑书”是道德的显性。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说:“艺术可能被看成是道德真理的一幅寓意画。它被看作是在其感性形式下隐含着某种伦理意义的一个讽喻,一种借喻的表达。”他将艺术作品的道德判断提升到与审美判断并肩的位置,甚至超过了审美判断。颜真卿的楷书宽博雄强,因其为人刚正不阿。姜澄清在《中国书法思想史》中说:“安史之乱后,李唐王朝在风雨飘摇中,于是,刚毅的精神成了这时首要的品质,鲁公书的雄强遂与社会的精神需要合拍了,何况,鲁公忠毅死节的义烈,在士大夫心目中,也是至高无上的品格。故颜真卿书法被推崇,正因其人其书都是最高伦理精神的体证。唐后士大夫学颜书,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像鲁公那样的人,而并非仅仅期望成为一个艺术家……”有识士人所讲究的“气节”和“风骨”便是儒家提倡的“正大气象”和“忠烈刚毅”。
二、对“丑书”的再认识
刘熙载《艺概》中有一段关于美丑的论述:“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庄子·山木》篇曰:‘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善夫!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学书者由不工求工再到求不工,是对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最好的诠释。文中第一个“不工”是指初学时写字陌生、不知法的状态,是“工”的反面,是形式美规律的背反状态,是一种纯粹的丑,不包含任何意义上的美,丑书无一例外都是这种。第二个“不工”,是在熟练雕琢的基础上独创出来的新的变化,是美的新奇状态,经过了长久练习所达到的精熟,是对生硬、粗劣等丑的状态的扬弃否定,是优美。与初习时那种笨拙的“不工”有着本质区别,是书法美的更高一级形态。但只有达到美的新变的“不工”,才是“工之极”“丑之极”,也才是“美之极”。
如果用刘熙载的“求不工”审视当代以丑为美的艺术观念,就会发现当代将两个“不工”混为一谈,误以为只要是“不工”,哪怕是大众的肆意涂抹、僵硬、生疏的书写或浅显的描摹,也可以称之为美。如果说刘熙载的理论主要是要人们追求美,进入美的境界后再对美之形态进行新变,使达到美的更高境界,是对丑的否定之否定,那么不知真意者或误入歧途者借用这句话来放弃对美的追求,直接以初始的野蛮丑态来代替美,则是对丑的肯定之肯定。
中国古典美学有一著名命题叫“以形写神”,由东晋顾恺之提出,他认为形只是表达神的工具,神似胜于形似。在顾恺之看来,“神”主要指所画对象的内在精神。但后来,人们将“神”推向“道”,要求作品不仅要传出其所画对象之精神,更要传达宇宙之精神。老子主张朴拙的美,他常用“朴”代替“道”,他用“复归于朴”来描述天地万物的运动,并主张人们循道、遵道,用“见素抱朴”来概括。从某种意义上说,朴是道的美学表达。美在朴,就是美在真。《老子》有言:“道之为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中国古典美学首先看重宇宙精神之真,这“真”即为“道”,即“自然”等,在美学中通常用“神”来表达。艺术只有体现出宇宙精神才是最高的真实,其次看重主观思想情感之真。老子这种尚朴的美学观对中国美学影响深远。
“拙”在中国书法批判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对“拙”的追求几成一种新潮。“四宁四毋”是傅山的美学思想,其核心是“宁拙毋巧”。“丑”是“拙”的一种外在表现,谈“丑”须论“拙”。所谓“返朴归真”“宁拙毋巧”是一种高级审美,这里的“朴”“拙”是一种质朴天然美。《说文》解释“拙”为不巧也。拙近天真而不求华丽的外表,着重于内在美的追求,极自然之致,予人以质朴无华、天趣横生之美感。老子说大巧若拙,就是极巧之致者,给人的感觉是朴素无华的。《庄子》有言“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天然的拙美是一种至高的境界。“朴”是老子之“道”所体现的价值,这种价值也涵纳于孔子的儒家学说之中。孔子谓“人之生也直”,此所谓“直”与“质”“朴”相通,亦与“真”相通。审“丑”意味着艺术领域价值重心的位移,不再以“美”为唯一的标准,而是以个体之“真”为重要依托,注重表现个体之情感与多维的心灵状态。它加重了书法艺术表现的生命内涵、复杂性以及个体丰富性,为每一个主体独特的经验和情感都提供了表现的可能性。
艺术以真为前提,那种刻意摆布设计的书写并不“真”,所以不“美”。书法的自由创造,不能脱离对书法和自身客观规律的掌握,“拙”只能通过符合规律的书法实践表现出来。
“拙”的表现,除了将“真”融于“美”的创造之外,“美”也离不开“善”。明清董赵书风流行之际,有些仁人志士不趋于时弊,诠释了艺术格调与人格的统一,如傅山在政治上无力抵抗统治阶级,遂只能在艺术上表达自己的诉求:宁丑毋媚。傅山否定董赵书法,只是鄙薄时人为追名逐利承袭董赵风格而落入俗格,所以在艺术上贬斥纤弱的书风。傅山在艺术上的宁“拙”实际上是他政治主张的延续,他认为“拙”能表现士大夫气节,这与孔子的“刚毅木讷近仁”的思想一脉相承。儒家从人格的内在美来肯定拙美,“近仁”之性,与其说是美,不如说是善。东汉赵壹在《非草书》中说“书之好丑,在心在手”,书法中的笔法、字法都与书家内心的“善”相联系,也就是说,艺术美与人格善是相统一的。清代诗人张维屏在《松轩随笔》中评价郑板桥:“板桥大令有三绝:曰画、曰诗、曰书。三绝之中有三真:曰真气、曰真意、曰真趣。”“三真”不单是对郑板桥艺术的评价,也是对其道德品行的总结。
反观大众书写是以实用为目的,字迹须清晰好认。普通大众写出的字常常结构失调,这就是普遍意义的丑书。而美学意义的“丑书”,其书写是有字形构思过程的,是一种召唤结构,期冀能够引起审美受众的联想或情感共鸣。“丑书”是“有意味的形式”——书家精神的象征,克莱夫·贝尔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是能引起审美情感的形式,他认为艺术作品之所以让欣赏者产生审美情感,是因为他表现了艺术家的审美情感,具备修养的书家以表达个人情感、体现学识积淀为目的。黄庭坚高举反俗的旗帜,他提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学识修养与道德品性在北宋成为更重要的书法评判标准。“丑书”并非是笔墨技巧的展现,创作主体应追求“气韵”“意味”“骨力”等,这些才是脱俗的高级表现,以区别大众的丑书。大众日常书写的丑书不包含学识涵养,遂不存在美学意义上的美,不能归入“丑书”的讨论范围,即不能将大众书写的丑书与艺术的“丑书”混为一谈。
三、结论
由此可见,美学意义上的“丑书”并不丑,而是一种更高级的美。书法艺术作为书家的创造,其艺术形式是书家生命迹象的外在流露。“丑书”以“拙”为内核,既重视“拙”态的艺术形式的创造,又体现了书家生命的观照与心灵的*善美真**,可以说“拙”是真、善、美的统一。人们应正视并接纳“丑书”的存在,用以丰富和壮大自己的审美力量。在丰富心灵审美的过程中,剥落唯美的茧壳,摆脱感性直观上认知的束缚,用开阔广博的胸襟和热情奔放的活力赋予生命前所未有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