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似乎是一夜之间就火起来了,但“地摊文化”在很久以前就开始盛行。
我国的地摊经济由来已久,在古代就已经繁荣发展。历史上第一次完整记录地摊的经济作品,非名画《清明上河图》莫属,画中无处不在的地摊,当属那个时代的特色。

桥脚下,是一家售卖铁器的小摊,做的买卖都是一些小型的现成工具,比如,古代三十六行、肉肆行、成衣行、铁器行、皮革行等等,这些宋代铁器一般用于农耕和军事。
铁摊旁的遮阳伞下是一家鞋摊,鞋的种类有草鞋、布鞋等,分别依料取名。据说宋代也曾流行过皮制鞋,类似现在的皮鞋,伞的旁边依稀可以看到有客人正坐着试鞋。
一幅《清明上河图》长卷,让我们将北宋汴京的风光尽收眼底。我们看到人烟不息的街坊,张挂着彩带的店铺,以及那些穿梭在桥门市井之间的小贩,他们有的在辛劳地挑担,有的在卖力地吆喝,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撑起棚伞,支起摊子,笑呵呵地把货物奉到客人的面前。
这些售无定所,流动在城市中的地摊,构建了是北宋经济举足轻重的一环,而北宋经济如此繁荣昌盛的原因,离不开这些小商小贩所积累的原始资本。

《木兰辞》有云:“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
这里描写了木兰从军前夕前往东边的集市买骏马,西边的集市买马鞍和鞍下的垫子,南边的集市买嚼子和缰绳,北边的集市买来马鞭的场景。
说明当时的的地摊文化已经初具规模,已经开始按照商品进行分类买卖,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不同的摊位进行挑选购买,增加了商品检索的精准性。
宋朝摆摊,大家都在卖什么?
其实和现在差不多,除了没有电子产品相关的外,他们卖的东西和我们现在小商贩卖的东西很类似。
《东京梦华录》里说,东京城的宅舍宫院之前,每日都有小经纪(宋人对小商贩的称呼)“ 就门卖羊肉、头肚、腰子、白肠、鹑兔、鱼虾、退毛鸡鸭、蛤蜊、螃蟹、辣熝、香药果子”,或者“博卖冠梳、领抹、头面、衣着、动使(日用器具)、铜铁、器皿、衣箱、磁器之类 ”。

还有一些小商贩走街串巷,用“ 鼓乐 ”吸引“ 小儿妇女观看 ”,叫卖一些糖果。东京城内的“后街或闲空处”,则“团转盖局屋,向背聚居,谓之‘院子’,皆小民居止,每日卖蒸梨枣、黄糕麋、宿蒸饼、发牙豆之类”。
冯梦龙在《 醒世恒言》 中记载,一个叫秦重的小贩,通过摆地摊卖油,只用了一年时间,便赚到了整整十三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铜钱。
《水浒传》 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大概在3文钱一个。也就是说,秦重一年赚到的钱,可以买4333个炊饼。武大郎也是个小摊贩,只不过在阳谷县这种十八线小城,他赚得钱不可能跟京城里的商贩比,但也足够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南宋人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几位小摊贩的发家史,“ 吴十郎者,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初以织草履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殆且巨万 ”,“ 忠训郎王良佐,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 。”这两个人放到今天,都成功奔小康变大款了。

古代地摊一条街叫做列。街道上市门按时开闭。市中有市楼,又称亭、旗亭或市亭,管理市的官署即设于此。比如唐朝,长安东西市为市令,其他城市为市长。市门有监门卒把守、摊贩按经营商品种类分别排列。
关于地摊的规定,《关市律》中有很详细的描述。封建皇室对市的管理很严格。所以地摊的经营也正规了许多。当时边境地区主管市的官吏,亦称胡市,从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贸易。驻军之处有时亦立军市。
其后历朝历代,文献中从未出现过杜绝摆地摊的记载。一个城市的繁华程度,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摆摊的多少,这不仅繁华了城市,同时也活跃了经济,这种现象流传至今,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