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6条新规,5月25日出台,信用卡卡友们欢呼跳跃了,以为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可以不用还了,甚至有人解读只需按年息15.4%还息,别高兴太早了哦[嘘]。

首先,发卡行风控马上会堵后门!要求你补签合同,对应给你录像提示,你还担心银行没证据么?[呲牙]

其次,当然,你可以宣布停用你的卡,对以前的欠息复利、费用、违约金通过法院诉讼调低,这成本多大呀。有几个正常人会走这一步。而且你还等银行起诉你才行,银行才不傻,等利息吃的差不多再收拾你。当然,如果你欠的比较多,诉到法院,值得一干,依据新规是可以打下来点。[捂脸]这是唯一利好点。

第三,建议及早处理信用卡债务,不要拖成死猪不怕开水烫,真烫了你,银行征信受影响,打官司还需要费用,能早解决最好早解决。
且看银行卡新规:
第二条 发卡行在与持卡人订立银行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持卡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其不具有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