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9时20分,我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到教育局人事股请假。人事股里有两个陌生的工作人员,一男一女。我报告后,男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简单说明来意,男工作人员说文件规定“婚假,护理假,产假”等由学校单位审批就行,不用到教育局来。

我说问题不在此,问题在于学校不知道要给不给我批婚假。男工作人员听闻,叫我拿材料给他看,他说:“孩子都出生了,还没结婚吗?现在还请婚假?”。我反驳他说:“孩子出生不结婚的也有,难道孩子出生就一定结婚了吗?再说,很多人满月酒,婚酒摆一起摆的多了去。”,男工作人员只得沉默一下,又说按道理应该不给。
我又反驳说:“按道理,还是按法律?”,男工人员就不说了。另一位女工作人员接着说,你过这边来,拿材料过来。她给我拿出文件解读,说“婚假,护理假等由单位申批,我帮你算你什么时候上班”。算了一下,她说周末,法定节假日都不扣除,叫我6月14日上班,问我有没有问题。我说这个没问题,问题是我的婚假怎么批给我。她问我说,你登记多久了?孩子准备生了,这个婚假按理说不给请。我又声明了一下,“法律重要,还是你的道理重要?”。
女工作人员又说,当初我结婚也没请假,现在请的话,你是领导你批吗?我笑着回答:“我一定批,再说当初你不请是你不想享受这个假期的权利,现在请也可以的!”,女工作人员还想说什么,我就说,“你拿出不给补请婚假的文件给我看吧!要是有文件明说不给补请的话,我就不请了。”,………我又补充一句“我老婆那边也是给补请婚假的,为什么我们这边不给,我想知道原因。”
女工作人员无话可说,就说“今天审批假期的梁老师不在,明天他出差回来你再打电话过来咨询他。我们也没说不给你请,先弄清楚再请可以吗?我们不是专管这个的,可能研究,解读文件方面也没他深,做不了决定。不过,你这个护理假你先回去享受就得了。明天打电话过来咨询就行了,电话是”520xxx7。
至此,我也没什么话好说,只能谢过,返回医院明天再做打算。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等我明天弄清楚这个婚假我再回去跟学校领导请示一下这个婚假的补请事情。
欢迎大家来讨论这个有意义的问题,希望有类似事情,懂这方法律的网友给我一些建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