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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款贷**贴息可以办理了~
具体申请条件和贴息标准如何?
一起来看看~

一、个人创业*款贷**贴息
1.申请条件
(1)2015年1月1日以后在衢江区初次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良好的;
(2)自主创业人员及其配偶除助学*款贷**、扶贫*款贷**、住房*款贷**、购车*款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款贷**(含信用卡消费)记录外应没有其他未清偿*款贷**;
(3)创业担保*款贷**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2.*款贷**额度
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贷**。

3.贴息标准
对“重点人群”(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城镇低保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参加被*地征**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地征**农民中的失业“4050”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转军**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款贷**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借款人按*款贷**实际发放利率给予50%贴息,予以贴息的*款贷**利率最高不超过*款贷**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
衢江区创业担保*款贷**贴息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网络创业的需提供网络创业认定证明)、社会保障卡、*款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款贷**还本付息凭证原件、正常运营相关材料原件,重点人群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程序
向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由区就业中心办理报批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联审后,区就业中心办理拨付手续。

二、小微企业*款贷**贴息
1.申请条件
(1)衢江区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
(2)与上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衢江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2.*款贷**额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贷**额度。
3.贴息标准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按*款贷**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按*款贷**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
《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款贷**贴息申请表》、重点人群名册、重点人群印证、*款贷**合同、还本付息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5.办理程序
向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由区就业中心办理报批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联审后,区就业中心办理拨付手续。
三、办理部门
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689382
内容丨区就业管理中心
编辑丨汪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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