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看法 (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触犯法律吗)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我们生活的世界也变得极其丰富多彩。

网络购物、订外卖、同城跑腿行业已经发展到了十分成熟的水平,短视频平台的火热也让大众看到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山川美景。

有句玩笑话称“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但不能一天没有手机”,由此可见网络对于现代人的重要性。

那么不当言论该如何判定?又该如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网络评论也需要负责

1.因言论不当引发的事故

2021年10月6日,网民罗某平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辱侮**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严重侵害英烈的名誉、荣誉。

这篇贴文很快就被群众发现并且进行举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收到举报之后,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

据了解,罗某平在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记录片后,为了博取关注发表*辱侮**英烈的不当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恶劣影响。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2022年3月30日,海南省三亚城郊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当中罗某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年5月5日,人民法院对罗某平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2.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它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渎亵**和诋毁。罗某平的言行公开发表在微博公众平台,并被大量阅读转发造成严重后果,应该依法处罚,使其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此案一结许多网友称大快人心,可见罗某平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引起了群众的公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辱侮**、*谤诽**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罗某平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辱侮**英烈的行为已经造成恶劣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的不只罗某平一人,但是面对他们的同样都是法律的制裁。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帮凶”也涉嫌违法

1.转载、传播需谨慎

2022年7月12日,林某某在微信群当中发表针对某地的“地域黑”不当言论,经网民举报后,福鼎市公安局依法对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此次案件当中还有一个“帮凶”,吴某某在看到林某某发表的不当言论时,明知该言论是不实言论,仍然进行了大量的转发,在不同的微信群当中将林某某的不实言论散布出去,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

对此,福鼎市公安局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可能很多人对于这件事情纳闷,不当言论并不是吴某某制造的,它仅仅是转发而已为何犯罪了呢?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2.不实言论可能会殃及自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一结伙斗殴的;其二追逐、拦截他人的;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林某某在微信群聊发表“地狱黑”言论,毫无疑问是不法行为,若是吴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发可能罪名会小一点。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但明知该言论是不实言论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多次转发、散布,同样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两个人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以上的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知道,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无论在哪里都需要谨言慎行。言论自由并不是什么话都能说,而是在一个合乎法律的限制内发表自己的观点,表达自我的理解。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发表不当言论的人必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每一位网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平时我们不仅要以身作则,在看到不当、不实的言论时也应该挺身而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俗话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就有坏的一面,互联网使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观天下,我们可以在网上交友谈心,也可以在网上购买所需。

但是我们也应该时刻谨记,即使是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仍需要我们承担一定的责任。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1.可以享受网络,但也要履行职责

网络世界在给我们带来欢乐的时候,也有可能损害我们的身心健康,一味地沉溺于网络世界只会让我们与周围隔离,而忽视了身边的美好。

网络世界很精彩,现实世界也同样色彩斑斓,我们应该享受互联网给我们所带来便利的,也应该在现实世界当中认真生活。

无论身处在何方都应该尊重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那些不把法律当回事并且违反法律的行为,势必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发表不当的网络言论,也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正因为网络的不断普及,任何人都可以就网络事件发表言论、表达自我,畅所欲言原本是一个褒义词,指把心里要讲的话痛快地全部讲出来,随心所欲的表达自己。

但是现如今的网络环境似乎并不如此。不知从何时起,舆论的好坏在一件事情当中占着很重要的地位,键盘侠、杠精等词出现在许多人的认知里。

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似乎不用负法律责任,殊不知言论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即使是在网络上也应该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