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一周要闻 (氢能政策冲刺)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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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发布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中国西部氢都”

7月6日,《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将正式印发。根据该计划,到2025年,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规模显著增长,计划培育和引进20家优质企业,相关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打造一批绿氢化工示范场景,建成1个零碳数据中心、1个零碳城区,全市基本形成氢能“制、储、运、加、用”的产业生态,初步建成功能配套齐全、引领带动作用强的“*疆新**氢能港”,打造全疆氢能产业示范区,形成以“中国西部氢都”为名片的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城市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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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动氢能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

7月3日,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发展新能源,推动氢能、太阳能发电等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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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氢能奖励政策出台

7月5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发布《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支持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示范项目建设,给予设备投资额20%限额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从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开始,连续三年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单个项目每年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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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坚持“宜氢则氢”,到2025年全市氢能年应用规模达到2万吨左右

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工具脱碳更新工程。到2025年,新建交通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不低于20%,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方案》还提出坚持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方向,加快研究氢能制储运用体系规划布局,推进绿色氢能在交通、分布式能源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氢能成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的新路径。到2025年,全市氢能年应用规模达到2万吨左右,加快提高绿色氢能利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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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氢能生产利用示范推广 加快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东省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开展氢能生产利用示范推广。加快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工业副产氢纯化、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储运等氢能生产和利用技术工程化示范,围绕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打造山东半岛“氢动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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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始施行氢能安全管理办法

7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河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明确,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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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委:2023年燃料电池客车投放365辆

7月3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2023年度包车客运运力投放计划的通告。文件指出,2023年度北京市包车客运运力计划共投放1440辆,运力能源结构全部为新能源,其中纯电动客车1075辆(东城区120辆、西城区100辆、海淀区30辆、丰台区190辆、石景山区170辆、房山区60辆、通州区20辆、怀柔区155辆、顺义区100辆、昌平区20辆、延庆区11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365辆(海淀区30辆、大兴区130辆、昌平区100辆、怀柔区5辆、延庆区30辆、经开区70辆)。以上运力由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投放。

文章来源:氢能源与燃料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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