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木桥看世界
编辑/木桥看世界
前言
中国作为东亚文化的核心,经常会受到周围诸国的封号,成为他们的附庸。
这个以中国为中心的层级式的邦交,又被称为“中国的国际规则”,也就是美国史家费正清所说的“朝贡制度”。

该学说为我们认识东亚史,提供了良好的视野与方法。这种制度不仅加强了国家间的关系,还涉及到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被称为“礼制体系”、“汉文化圈”,它深刻地影响着东亚国家的政治、社会、文化心态等。
立宪观念的转变
根据《同文汇考》记载,朝鲜“请历,颁给历法,不知何时开始,但每当有使者回国时,皆以接受为准”。但高丽一直到大明立国都被纳入了自己的附属国。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洪武二年(1369)就曾经派使者到高丽颁发过《大明历法》,但是还没有正式定型。到了永乐时期,每年都会给朝鲜送一次新的历法,而朝鲜的官员也会再把历法交回来。

后金大帝在其强大的实力下,以“丁卯”、“丙子”两次战役逼迫朝鲜屈从,对东北亚的政治结构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清崇德二年,朝鲜逼迫朝鲜签署了《南汉山城条约》,这是两国之间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宗藩制。
协议的内容主要是 要求朝鲜前往明国纪元,上交明国封玺,向清廷进贡,交出两名人质,并定期上供。
从那时起,李朝就开始收到来自清朝的年鉴。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李朝并没有将清国历法放在眼里,反而是嗤之以鼻。
在很多年前,皇帝还没有制定出完整的历法的时候,因为不能从大明那里得到,所以后金国曾经从朝鲜那里索要过自己的历法。但没过多久,就出现了“华夷颠倒”的局面,迫使清朝的“胡皇”成为了真正的皇帝。

崇德2年10月1日,“太子于沈阳公馆,于各亲王之下,太子大君皆到”,“太子大君于公馆之外,太子大君临朝”,“既成,太子入京,既成之。”
后来,历法颁发给了朝鲜,朝鲜人才知道,清国的历法和自己的历法不一样,他们坚信“清国并不是真正的天机推演之术,而是照搬了《时用通书》中的方法,编撰了这本书,从而造成了错误。”
《时用通书》就是明代“冒禁私撰”的一部民间年历,它在明代被认为是一部很有特色的年历。 换言之,在颁布历法之时,清朝并没有完全掌握历法的计算方法,只是照搬了一些“不足取信”的民间历法。
《周易》的内容“有大有小,有小有明”,故朝鲜政府“今日仍以新的纪年为准”。

清军进入关内后,依照惯例朝鲜人以朝鲜王之名,每年都要在清廷的礼部上呈上一份“请历咨”。如有特别情形,亦须呈送“请历申文”至礼部以作说明。清代历法颁布后,由礼部向朝鲜皇帝呈报“颁历回咨”,从而构成了一套完备的颁发历法的外交程序。
顺治五年(1648)之前,清代的历法大多是通过各地的节度使编撰而成。 后来,由于礼部觉得将《年历》交给“冬至使者”的时机过晚,故将“冬至使者”交给“晋鹰使者”,而将“夏至使者”交由“冬至使团”提前到达北京。
顺治十六年(1660),清政府启动豁免朝鲜贡海东青的仪式,朝鲜“知会了鹰贡,并委任其他官员历法”。

对此,礼部“追索明令,朝鲜公使于十一月取走,崇祯公使于十月取走”。
从那以后,就按照崇祯十年十月的规定来执行了。因此,朝鲜“从辛丑(1661年)开始,每年8月都会派出一次历法,10月抵达北京后领取一次。
康熙六年(1667),一位大明福建的商人,在去日本的路上,遭遇了一场暴风雨,漂流到了朝鲜的济州,这时,尽管永历王朝已经灭亡多年,但在朝鲜境内,仍有流民携带《永历21年纪事》。

此事曾在朝鲜政坛引发轩然大波,曾有“忽然收到皇室书函,犹似爹娘归”的诗句,上天若有春秋,圣德必复。喜极睢先流下眼泪,悲痛欲绝。
但因有边疆官员向清廷告发,怕再也藏不住,只好把九十五个流浪者押到了清廷。
当清朝将所有的漂流者斩尽杀绝的新闻传出时,整个朝鲜都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因此,朝鲜政府还规定,“凡是有唐人船只漂流而至,不准上岸,也不准呈报,并密告总管”,从而确立了对游民的秘密处置。
同年,郑圣功(郑成功)的随从丁宁以“永历帝”为名,以“其舰,舰尽,舰毁,舰损,舰存”的理由,请求将其安置在朝鲜,

朝鲜官员在其手中,找到了一本“永历年号”,但是与之前的“明历”并无“钦天阁印”的“大明历”。故知“为地印历,不为官方历法”,又叹道:“ 此情此景也!纵然有了新的历法,但岛屿之间的距离太过遥远,安能一一颁布新的历法?”
自朝鲜在1637年正式承认大明的历法之后,就不得不每年承认大清的历法。但以前的历法却还是被朝鲜人供奉在了皇帝的祭台上,作为纪念。
比如李朝英祖宗,就曾经奉朝廷之命,奉上一份,是崇祯十年的丁丑历法。第一个张的右侧,写着“甲”和“十七”两个大字。上面说,这是圣人的意思。

李朝君臣以为明代对于朝鲜有重生之功,其 "毅宗、神宗固不相异" ,而"毅宗"退兵之举,而我朝则不知"。
直到《明史》出版之后,人们才知道这件事情,清朝的*队军**进入朝鲜的时间是十二月,《明史》上说,‘正月’是诸侯对朝廷的警告,所以这件事就是在这个时间段里发生的。
《大明崇祯十年岁次丁丑大统历》现仍保存于韩国首尔大学的奎章阁。书的开头写着“甲”和“辰”两个字,一月之内,张无半枚,这其中,必定蕴含着圣人的意志。

乾隆四十九年,他又写了一首《御制忆皇恩》,将大明在朝鲜的一切,都视为皇恩,“忆皇恩,圣旨即为皇恩!”
除朝鲜君王外,不少大臣对明朝的“大统”也有很深的感情。显宗乙酉年(一六六五年),湖南巡抚闵维重拾旧箧,无意中翻看了一本《粤》,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说:“自从这本《粤》之后,就再也没有东民看到过它了。”
可以说在清代前期,出于当时的政治形势、民族身份等因素,朝鲜君主对清代新颁布的“年历”表现出了强烈的反感。惟有少部分,例如吏部尚书韩兴一,“独断青史”被群起而攻之,令“百姓都怨其愚昧”。

但因为清朝在进入关内以后,引进了西方的算时宪历,使得历法的准确性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因此,朝鲜部分政府也重新考虑了清历的问题,终于在一六三五年做出了修正国家历法的决策,并将其与清代的宪法相对应。
这个变化是从金安的提议开始的。仁宗22年(一*四六**四年),当时担任天文台监察使的锦胥,就曾经提出过“西方汤若望的历法”。
尽管在当时还没有被普遍承认,但是他仍然相信,这与明朝的历法有很大的差别,而且这个时候,正是西方历法出现的时候,也正是改变历法的好时机。

入燕之密修宪
一部历书的编写,必须要有完整的计算系统来支持,而且当错误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不断地修改。《元史·历志》中说:“天地之间,各有各的气数,但每一种气数,都是固定的,时间越长,就越难改变,改变就越难。”
所以,中国的历法往往是在数十年后才做一次相应的修正。然而,明代是一个较为特别的时代, 只有《大统历》“承袭二百七十多年,仍无变法”。
从宣德至正统时期开始,朝鲜就大致地以秘密途径获得了“大统历”的基础计算方式。朝鲜世宗曾经说过:“历代君王,都很重视历数之术。在这之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完善的步数,但自从制定了新的历法,修正了日月和昼夜的规律,就和中央王朝的历法一模一样。”

正是通过这种努力,朝鲜才有了向民众发布自己的历法,被称之为“乡历”、“小历”,把由明代正式发布的正式历法称为“唐历”。
但是,进入清代以后其颁布就更加繁复了。顺治初汤若望根据明代《崇祯历书》修订了《西洋新法历法》,并据此编制了时宪日历,康熙四年“历狱”,杨光先被委任为钦天监察使,以废止西方历法,改用中国传统的“大统历”为任务。
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年)以后,由于杨光先的计算一再出错,“历狱”一案被*翻推**,汤若望等人又被革除了官职,改用了西方的新法律。
其后清朝曾多次更改历法,“从康熙到道光,共更改了三次”。从康熙开始,清朝先后对康熙、雍正两年进行了两次年历的修改,并发表了《历象考成》、《历象考成后编》等一系列的天文学作品,这些作品都是用来编写新的年历的。

康熙八年就“历狱”事件,由礼部向朝鲜通报“修正闰月咨文”事件。按照南怀仁的推算,康熙8年的日历不应该是农历12月,应该是农历9年2月,应该是“取消8年12月,改为农历9年2月”。对应直隶诸省,请参颁历日之农历十二月,毋须再查。
但这时康熙八年的日历已经下了,他只好发了一封信,向朝鲜通报。朝鲜官方在接到清国的传讯之后,意识到这件事情很重要,“已经下达了日期,想要更改已经很困难了”,于是立即下令“由朝廷决定”的文书,并让他们写一份传讯文书,用来保证与清国的日期相符。
乾隆时期,历日也发生了变化,这就是“天命的变化。为此,在乾隆十八年(1753)2月,礼部向朝鲜发出了“通谕,参星位更正”的通知。

在清代的一篇文章中,曾说过“古代以三颗星辰之东边为距离,以一颗星辰为参考。”
康熙时期的《西法算书》中,将三颗星辰中的一颗称为距离,故名为“离”,故时宪书中的星辰轮值,也是按照这个顺序排列的。
中国传统天文学和占星术有着密切的关系,往往是一种很强的非科学性的东西。 这种“算”与“参”次序的调整,与传统的“算术”原则发生了不小的冲突,从而在当时引发了一场强烈的反对,并成为反对西方学说的焦点。

杨光先曾以“参前”和“参后”来攻击中国的耶稣会信徒,康熙“历狱”后,西法复来,他的“参前觜后”也被重新提了出来。
自那以后,因庄王 "受命重新修订《仪象志》的《星辰经纬》,辨出各星辰的先后,并依序订正,其后为参星,后为离星,列明其上"。
因此,清朝政府确定乾隆19年(1754年)开始,“今制《宪法》之数宿依古订正,并以《旧例》为准。”
朝鲜方面在接到这封信之后,也做出了相应的回应,他们说,“我们一定会得到那中新制定的历法,并且根据以前的历法来制定新的,但是我们还没有拿到旧的历法,所以我们很担心”。

并在一七五三年,派去了燕京监察的李东梁,和随行的翻译官张采维,一起前往了钦天监,帮助了西方人,从此之后,我们的日月计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错误,这是我们的幸运。
年鉴是一种有时限的东西,它从制作到流传的过程也是需要定时的。
每一年,钦天监都要提前编制一份《时宪书式样》,“二月份,随发刊刻,四月份,印发各省市。”每到八月份,就会有一次朝会,由钦天监向皇上汇报。
到了10月1日,年历正式颁布的时候,就会把年历“传给所有的王子和文武官员”,并规定“这一天,文武官员都要穿着正式的衣服,到午门来拜见”。

结语
但因其编制与发行受到严密控制,不管是朝廷官员或外国诸侯,均难以在冬至之前获取,故朝鲜往往 "偏爱迟发" 。
在确保国家颁布日期、历法内容与清廷相符等方面,需大花周章、耗费巨大的精力、财力,因此他们只能派遣特务间谍,或者与钦天监私下交往等与其合作。

与此同时,颁历也属于一种具有很强的仪式性的政治行为,在当时,从皇帝到文武百官,甚至是平民百姓,都会按照礼仪逐步地、一步一步地到达,而颁历朝鲜也属于朝贡制度中的一项服务于政治的活动。
参考文献:
1.清朝天文学典籍
2.清朝中期宗族与藩属的演变
3.韩国历史编撰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