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改成黄牛多敞亮,累了困了就喝中国“黄牛”!哈哈

一个泱泱大国连个饮料都使用外国的专利,丢死人了!如果是泰国红牛获胜,红牛在国内的销量估计销量会递减一半不止,其实两个红牛之争就是又是一个加多宝与王老吉,继子被养父养大成人,亲爹这时候来找回儿子了。这给我们一些启示,商场如战场,尽可能用自己的商标品牌,利益之下多为小人。现在不是商标问题啊,禁止生产跟销售,改名字也侵权的,加上红牛涨价,不是开长途车的人都不会喝这种的,中国人糖尿病在增长,红牛太甜了,红牛并不是饮料,又不是可乐跟雪碧没法动不动就喝。不管你想做什么样的饮料,南京保立隆公司都可以提供相应的设备。为什么要去用别人的品牌?自己注册一个“黄牛”品牌不香吗?以后咱们的广告就换成“累了、困了就喝中国黄牛”,多敞亮。还有一点不管最终结果怎么样,对于这种功能性饮料还是国产为好,首先拒绝境外饮料在国内销售,(毒性饮料都不知晓,毒害多少青少年)。第二、加大国内生产健康饮品销售,不让外企占市场。第三、打击资本集团对市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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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跟多人对于这种判决感觉有问题,是否有必要重新审查?国内法院必须承担保护国内企业经营多年品牌的义务。防止国内企业经营受到来自境外牵连伤害。因为毕竟中国红牛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培养了市场二十年,不是付出一点半星的问题,不能因为一个商标直接就把价值上千亿的资本红利让给别人,这是大错特错的。当初合同到底是二十年还是五十年,还没有定论,糊里糊涂不知怎么签的,文件都扔了还是签时未写明,太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