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洁员被开除后续 (大连保洁员捡2万元被开除后续)

近日,大连保洁捡2万遭辞退事件再次引发热议,当事人保洁员宋女士特发视频描述了事情经过。

大连保洁员捡了两万被开除,大连通报保洁捡钱遭开除

视频中,宋女士称:1月28日,捡到钱,寻失主未果,交至吧台,一连几天仍未有人认领。2月3日宋女士提议称既然无人认领,不妨交给警察处理。结果店长听后很生气,宋女士称,其属于保洁外包公司,店长拒绝时还称“去问你领导”指外包保洁公司负责人”

随后,宋女士选择报警处理,她还出示了与保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记录,宋女士强调,绝对没有想多将钱据为己有,愿意为自己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

大连保洁员捡了两万被开除,大连通报保洁捡钱遭开除

平心而论,事件中,宋女士几乎没有做错什么,捡到钱,第一时间寻找失主,寻找失主未果的情况下交给吧台,在连续未有人认领的情况下,担心“人心不古,世事多变”,提议交给警方。

可能在提议交给警方与店长沟通时,存在表达和理解歧义,发生了一定语言冲突。可能导致店长“感觉被怀疑”觉得“面子被伤害”,要求保洁员与自己直属领导沟通。

在视频中,我们不能明确宋女士联系自己直属领导和报警哪个先哪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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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个人愿意明确表示,保洁员宋女士作为在饭店的工作人员,至少没有能正确认识到“自己”与“饭店管理者”和“失主”之间的相互关系。

作为失主方,如果知道自己在丢失财物后,如果记忆起跟饭店有关,第一时间会联系“饭店”,而绝对不可能联系保洁员宋女士,因此饭店会作为顾客丢失财物的第一责任方。

作为饭店方,也肯定知道自己会成为失主寻找财物的第一联系方与责任方,饭店有责任在获得“遗失的财物”时第一时间妥善保管,并且,宋女士已经表示“一连多天仍无人认领”,则说明饭店事实上有公开寻找失主,那么至少饭店的员工和部分顾客是知道“饭店有拾取到财物”这一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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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洁员宋女士,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意外”拾取到财物,尽自己可能寻找不到失主后,将“财物”交付给“吧台”,作为饭店的工作人员和拾取者,在饭店不具备“私吞”财物的可能时,不应该继续就“财物”抱有处置权。

因此,双方就财物保管与处置存在分歧时,店长要求保洁员联系自己直属领导,是合情合理的。然,宋女士不能证明自己是在得到保洁公司领导授意之下才报警的。

报警是所有人的权利。现实生活中不应当将自己的权益置于团体的利益之上,虽然不违法也合理,但是,用人单位事实拥有选择用谁不用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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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作为饭店方面,对于宋女士行为的不支持不理解和其它排斥行为,只要不违反与保洁公司的“合同”,我觉得情有可原。

但是,宋女士应当与保洁公司签署有合同,在合同范围内,遵循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