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泰斗王家福先生,梁慧星张新宝徐国栋都是其学生

法律和法学教育发展过程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毋庸置疑的是,与学者的贡献息息相关。在民法的发展史中,产生了诸多优秀的民法学者,他们不仅努力讲好中国民法故事,更是投身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我们已经迈入“民法典时代”,在乘美好生活浪潮前进的同时,也要牢记那些曾经为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教育作出卓越贡献的学者,他们中有些年过古稀,有些年过耄耋,还有些已经到了鲐背之年,甚至有些已经离开人世。

今天起,将开启专栏,让小编逐步带领大家回顾他们学术贡献和教育成就,致敬老一辈民法学者们!

王家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法学教育泰斗王家福先生,梁慧星张新宝徐国栋都是其学生

桃李满天下

王家福先生被誉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其指导过的不少学生已然成为今天法学界知名人士和新一代的教育支柱,包括梁慧星教授、张新宝教授、徐国栋教授、陈华彬教授等。

学术贡献突出、对法学教育影响重大

改革开放初期,王家福敏锐地发现经济改革机制中的商品经济要素及其法律需求。一方面使民法经济法各安其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由民法担纲;另一方面为法学研究主动关注改革实践,树立了一个被以后的法学界坚持和发扬的学术范例。

改革开放以来,他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法知识生产的要点、体系及节奏的需求,把自己的学术关注点放到实践急需的领域,并引领法学界学术资源配置方向及效益。

在债权法领域,王家福先生也是最早的知识体系建构者。他于1991年主编的《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一书,极大促进和引领了法学界法律界对债法的学习与研究,对其后我国合同法制定、侵权责任法制定等,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支撑。

王家福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荣誉等身

王家福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第三届、第四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被誉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

2012年9月26日,王家福先生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2015年,王家福先生成为2015年度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2018年12月18日,获评"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2019年7月13日17点15分,王家福先生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向这位老一辈的民法大家和教育先驱致敬。

张新宝

法学教育泰斗王家福先生,梁慧星张新宝徐国栋都是其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教授是侵权责任法领域的权威学者,其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硕士学位(同时师从中国民法先生佟柔老师),1997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张新宝教授先后获得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荣誉称号。

徐国栋

法学教育泰斗王家福先生,梁慧星张新宝徐国栋都是其学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徐国栋1982年取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7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1年取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值得尊敬的是,由于突出的能力,其在1992年任讲师一职,1993年便破格任副教授,1994年破格任教授。

陈华彬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民法学科带头人,《物权法评论》主编。陈华彬教授是物权法领域的权威人士,其1991年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曾参与《国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参与中国民法典草案的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