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作者:理查德·道金斯(英)非常透彻明白的道明了人性本恶的一面,大多数人骨子里都刻写着自私基因的客观事实。
这本书的观点挺有意思的,虽然它很“冷酷”,将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的行为从单纯的“基因繁殖”角度来解析,有不少段落让人毛骨悚然。
我们人类也不过是一台内嵌了无数基因代码的肉做的机器,我们按照基因代码运行,执行着它的生存命令。虽然这听起来有点恶心,但微妙的还挺酷的。
这本书虽然是自然科学类的作品,但并不能很“科普”向的类型,作者经常长篇大论地假设并论证某个观点(这对外行读者很不友好),导致我看的时候阅读速度非常之慢,并且时常还得回过头去再看一遍刚才那段到底在说什么,所以这本书还是有一定的阅读门槛的。
从基因的角度来看待生命,我们的自由意志真的是自由意志吗?人类创造的文化真的能做到反抗基因*政暴**吗?谁知道呢。

作者运用拟人的手法对基因的一系列描写,总是能引人入胜,有读下去的欲望。书中太多专业性名词的运用读起来会让人感到一丝困难,些许晦涩的语言会阻断人的思路。然而度过这个尴尬的时刻之后,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是愈看愈想看,你就像在看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样。而且,这些内容会让你大受裨益,这种手法的描绘看似在描写基因之间各种复杂的存在,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对于我们人类本身许多复杂社会关系的深度探讨。
书中最为让我触动的是关于两性战争——“对于雌性来说,游戏一开始就不公平,因为她一开始就贡献了大而营养丰富的卵子,比雄性的付出(只含基因的精子)多。因此,做母亲的从怀孕的时刻起,就对每个幼儿承担了比做父亲的更大的‘义务’。如果幼儿一旦死亡,她比做父亲的要蒙受更多更大的损失。”至于为何,读者们可在书中一探究竟。
理查德·道金斯
英国人,著名演化理论学者,英国皇家学会会士。1941年出生于肯亚,1949年全家返回英国。就读牛津大学,受业于动物行为学名家丁伯勤(Nikolaas Tinbergen, 1907-1988;一九七三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得主),获动物学博士学位。
1976年,道金斯出版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阐释以「基因」为分析单位的演化观,因而声名大噪。
道金斯是英国最重要的科学作家,不但每一本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讨论、评论科学的各个面向。道金斯的畅销著作中,《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延伸的表现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 1982)次之。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他惊世骇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自私的基因》一书首版于1976年发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于1989年重新修订。该书产生了难以估计的深远影响,全球销量超过100万册,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自私的基因”已然成了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组。在这本受到无数赞誉和攻击的书中,作者将进化的选择单位从个体定位到创造个体的基因上,这个在1976年显得颇为激进的观点,现在已经逐渐成为进化生物学界的主流。道金斯在本书中,将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打磨成一件锋利的*器武**,以前所未有的胆略揭示生命世界中隐藏极深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核心。他不仅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幻觉,同时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且更加壮丽、精彩的生命画卷。
从本书开始,将彻底告别愤青时代,首先表现在:从思想上去拥抱那些原以为卑鄙无耻肮脏腌臜泼才无赖小人讹诈的事物。
所有对人生意义感到困惑的同学,可以在这里得到一些非常有建设性的观点和开拓性的视野。
进化的法则,与美丑无关,与善恶无关,与是否利于生存动态相关。
审视自己生存策略的变迁,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与各种势力的博弈之后,找到了很多可以修改的部分。
很想可以活到科学技术发展到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的年代,科学饮食健康生活的信念更为强烈。
在对待子女的态度上,更加坚定了全力倾向于对其生存性的培养,美好性让位。
永远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所有人都像某类人一样,后果将会怎么样,因为现实中永远都不存在这样的理想状态。所以,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坚持到底。当然,转变更是允许的。
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之处。凡遇到他的观点同已发表的著作的论点有分歧时,他的评论,就象他在指出我的一处谬误时一样,无不一箭中的。同时,道金斯不遗余力地把据以论证的逻辑推理交待清楚,俾使读者能够运用这种逻辑推理再去扩展这些论据(甚至可以和道金斯本人展开争论)。这些论据可以向许多方面扩展。
把一些相似而又不堪一驳的观点罗致在一起,使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即达尔文的社会学说,其政治含义是*动反**的。这种*法讲**同事实情况大有径庭。菲希尔和汉密尔顿首次清楚地证明了遗传上性别的均等性。从群居昆虫得到的理论和大量数据表明,亲代没有主宰其子代的固有趋势(反之亦然)。而且亲代投资和雌性选择的概念,为观察性别差异奠定了客观的和公正的基础,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展,超越了一般把妇女的力量和权利归根于毫无实际意义的生物学上的特性这一泥潭中所作的努力。总之,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使我们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对于初次接触这本书的书友来说,确实挺为难人的。书中许多生物学知识让人一愣一愣的,专业性的词汇和难懂的基因知识总是扰了我们的畅读热情。前几章提到的结论“动物的行为”,不管是利他的或是自私的,都在基因的控制之下。这种控制尽管只是间接的,但仍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通过支配生存机器和它们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行为施加其最终的影响。但此后怎么办,则有神经系作用随时作出决定。基因是主要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的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技能,而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
可以说基因控制着我们的一切行为,从最为微小的基因开始塑造着地球上一切生物,都摆脱不开基因自始至终的强有力的控制。“拼斗虽然会带来战利品,但是也会造成损失(受伤甚至死亡)。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竞争体系内,除掉一个竞争对手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其他的竞争对手很可能比你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在决定要不要进行搏斗之前,最好是进行一番权衡。与其他动物进行搏斗所带来的利弊是可以预估的。”
虽说是基因控制着所有生物的动作行为,但是我们从这一章中可以了解到动物间的利弊权衡已经超出了基因所能控制大范围。更多的是纠于情感和道德的轻重关系。
第八章中曾讲到过关于“代际间的战争”问题:在家庭内部,做母亲的对其他子女都一视同仁是否总是有利?还是偏爱某个子女有利?家庭内部是否存在自私和欺骗?
其中举到过的几个母亲在子女间进行选择的例子,母亲还是会出于怜悯幼小的一方,这是基于基因所能控制的范围。母亲的优势在于,它比子女强壮,而且更老于世故。如果它决定放弃子女,子女没有什么办法。而子女们的反制措施,是在母亲试图判断保证子女们存货的最低资源量时,对母亲伪装或撒谎。因此,在世代之间的争斗中,到底哪一方有更大的可能取胜是没有一个总的答案的。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子女们祈求的理想条件与母亲祈求的理想条件之间的某种妥协。
回忆一下第十章中有关傻子、*子骗**、斤斤计较者的策略博弈的讨论,本人感觉挺有意思的。这种博弈有一个基本规则:
一个“银行家”判定两位玩家的输赢,并对赢家赋予报酬。玩家手中各有两张牌,分别为“合作”和“背叛”。玩家各自同时选定一张牌,然后等待“银行家”来翻牌。玩家清楚自己出的牌,却不知道对方出的牌。如果两位玩家都选择了“合作”,“银行家”给每个玩家300美元。如果两位玩家都选择了“背叛”,则每个人罚款10美元。如果一个人选择了“合作”,另一个人选择了“背叛”,那么“背叛”的人得到500美元,“合作”的人罚去100美元。
对于单次博弈来说,从玩家角度出发,无论对方的选择是什么,自己最终的选择永远是”背叛”(如果对方选择“合作”,那么自己的背叛能得到更多的奖金;如果对方选择“背叛”,那么自己的背叛能避免更多的罚款)。所以,任何两位足够理性的玩家在单次博弈中对垒,结果永远是双双背叛。好在,自然界中的博弈过程,往往必须用“重复博弈”来描述。
“重复博弈”只是将上述博与同一个对手无限次重复。玩家最重要的任务是:赢了“银行家”,而不是对方。
重复博弈中可以使用的策略比单次博弈要多得多。比如斤斤计较者就是一种策略。又比如“第一回合作,以后永远采取对手上一回合的动作”也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可称为“针锋相对”策略。如此等等。哪种策略才是最佳策略呢?研究者阿克塞尔罗德举行了一场竞赛,征集各种策略,让每个策略轮流与其他策略进行重复博弈,将输赢得分累计计算,得出最终赢家。这一竞赛的结果令人吃惊。如果定义“善良”的策略为从不率先背叛的策略,定义“宽容”的策略为能够宽恕对手背叛行为的策略,那么一般的说,“善良”和“宽容”的策略得分普遍高于“恶意”和“记仇”的策略。“”关于两性之间,代际之间等等的利益追求,借着基因的外套叙述的种种生死存亡都是对人类的剖析。
基因对于其他生物体产生作用的例子也很多。比如,螃蟹身上的寄生物会破坏螃蟹的生殖系统,使其他更多的营养用来供养自身。再如,病毒基因影响人体行为,使人打喷嚏、抓破皮肤、甚至渴望*交性**,等等,以利于其自身的繁衍和传播。
寄生生物的基因对宿主产生影响,可能对宿主有利,也可能有害。判断的标准是:寄生生物的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是否与宿主的基因相同。如果不同,便认为有害。如果相同,便认为有利。而一旦寄生生物的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基因相同,那么随着漫长的演化,寄生生物与宿主的合作日趋紧密和完善,最后终于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来是寄生虫了。
所以说,我们今天看到的复杂生物,很可能有一些是很久以前的寄生生物的融合体。
为什么有生命的物质组成了生物?为什么复制基因聚集定居?为什么肉体庞大而复杂?
自私的基因被选择,但它只能在其他同组基因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生长繁荣。细胞结合的好处并不止于体型的优势。这些细胞结合可以发挥其专有特长。每一个部件在处理特定任务时就可以更有效率。
为什么生物要经历“瓶颈”般的生命循环?无论多么庞大或复杂的生物,都始于一个单独的细胞,即受精卵。而所有生物的终极任务,都是再次制造单细胞:精子和卵子。为什么生物不直接从多细胞胚胎开始呢?原因有三:“瓶颈”般的生命循环允许下一代个体从单细胞生长,便于直接改进生命体的性状,而不需要在已经复杂的结构上艰难的修修补补。
“瓶颈”般的生命循环为生物体提供一个“日历”,使得生命体“知道”最合适的繁殖时间,使其在生命中的最佳繁殖时间释放大量的生殖细胞。
“瓶颈”般的生命循环使得生物体在个体层面上更加独立,寄居在个体内部的各个基因更倾向于相互合作,共同服务于个体利益。
读到最后的章节,给人感觉竟是不舍。整篇文章的深刻描写,让我见识到各种行为的背后,不过是基因的控制所能解释。虽说是基因的概念近些年代提出,但似乎达尔文的关于进化论足以解释种种行为特质了。还是希望大家耐着性子读完这本书,毕竟,关乎人类发展的基因知识、如何能够寻得良偶绝配、为何从基因开始女性就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这本书会给你答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