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期我们盘点了
大家最关心的“钱”的问题
这一期
西安医保就手把手教大家
怎样把医疗救助的钱拿到手
话不多说,我们直接开讲

上一期我们说到,西安市医疗救助主要采取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二次救助以及资助参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二次救助程序分为 “一站式”救助 和 医后救助 。

“一站式”救助对象
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 一类救助对象 和 二类救助对象 直接纳入“一站式”结算,实行门诊、住院、二次救助 “一站式”救助 。
“一站式”救助流程
就医篇
救助对象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医保电子凭证 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结算篇
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医后救助对象
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且 “一站式”即时结算未覆盖 的一类救助对象、二类救助对象和需要依申请取得救助身份的三类救助对象,实行门诊、住院、二次救助医后救助。
医后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01 属于一类和二类救助对象的
须持以下材料申请医后救助:
本人(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
户口簿(居住证)
本年度必要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医疗费用结算单
本人(法定继承人)银行账号及相关材料
属于西安市户籍的:
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不属于西安市户籍的:
到居住地区(县)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小Tips:
戈谢病、庞贝氏病罕见病患者,可参照此程序申请医后救助。
02 属于三类救助对象的
需要依申请取得救助身份的 三类救助对象 ,须先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取得救助身份认定后,持上述相关材料,再申请医后救助。
属于西安市户籍的:
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不属于西安市户籍的:
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医后救助办理流程
1 镇街审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医疗救助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公示和基础资料审核;
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如遇突发性重特大疾病患者,应特事特办、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
2 区县审批
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 发放资金
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完成审批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救助基金汇入救助对象银行账户。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原因并退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

享受资助参保的救助对象 无需个人申请 ,由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
好啦
西安市医疗救助最新政策
也给大家科普得差不多了
不清楚自己属于哪类救助对象
点击下方文字链接查看
@参保人 这项医保福利,千万别错过!
想知道西安市医疗救助补助多少钱
点击下方文字链接查看
必看+收藏!这期全是说钱的干货!
想了解更多西安市医保政策
请持续关注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今条头日**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