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三批集采目录公开,招标办法也公布了,有一点吸引了我,那就是关于最多入围企业数的问题。实际申报企业数小于等于2家的最多入围企业数等于实际申报数,可不可以理解为自动中标呢?如果只有1家申报,那可以理解为国家帮企业推广吗?这应该也解释了为什么最早“4+7”品种有的销售额反而上升了。还有当申报企业数量巨大时,中标企业数量也相应增加,这其实变相的降低了大家的中标压力。可以说,这次的集采,是相对温和的一次。
这次集采目录,真正吸引我的是一些OTC双跨品种。举个例子,奥美拉唑口服常释剂型,集采规格有10mg和20mg,而10mg规格也是OTC规格。布洛芬颗粒剂集采规格0.1g和0.2g都是OTC规格,布洛芬缓控释剂型0.3g,也是OTC规格。多潘立酮口服常释剂型也有OTC对应剂型。其中不乏重磅品种,其实可以说都是重磅品种。在OTC端,销售情况最好的品类就是解热镇痛药、抗感冒药和消化类药物。而布洛芬正是解热镇痛药中独领风骚的一支,2019年国家非处方药物协会统计的解热镇痛类药物前三名占得两席——芬必得、美林。吗丁啉(多潘立酮片)排名在消化系统中名列第二,金奥康(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排名第六。进入集采后会对这些品种造成怎样的冲击呢?让我们推演一番。
如果集采的竞争压力过大,企业面临的选择是降价中标或者弃标。降价中标适合新入局的或者原来市场占有率不高的企业,它们可以通过国家实现以价换量,正所谓蚂蚁的腿也是肉,能赚一点是一点。但对于原来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种,所谓的以价换量其实就是在侵占它们本身的盈利,降价入围也只是挽回一点损失。为了损失的最小化,要不要更加重视OTC业务部门,把在集采中失去的部分在OTC零售端补回来一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零售端的竞争应该会更加激烈。但零售端的市场推广和医院端的市场推广应该不太一样,可以用更灵活的策略。
同时,线上销售渠道应该更加受到重视。举个例子,实体店的销售其实是受限的,同一药品通用名的产品可能有很多,但是由于公司辐射范围及其他原因,在特定地区实体店看到的只是其中的几种,只有少数公司的少数品种可以辐射到比较大的范围,在这里也就有了地域性优势。要打破这种地域性优势,通过互联网的影响力把自己的品牌做成全国性品牌。说到品牌,这里想要说的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创造品牌价值,不是针对单个品种。举个例子,小时候被广告*脑洗**的哈药集团制药六厂,西安杨森,到现在我可能已经不记得它们的产品了,但是它们的名字我还记得。通过打造让大家信得过的品牌,实现对OTC药品的布局。
OTC药品是一类很特别的商品,它既是药品,同时消费者又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为自己喜欢的部分支付溢价。举个例子,我吃每日坚果,会在三只松鼠、恰恰、良品铺子中选择,不太会考虑其他品牌,即使有的时候会在某宝上看到价格超级便宜的产品,但我会自动过滤掉。因为在潜意识里,我觉得一份价格一分货,特别便宜的每日坚果里面的搭配不是我喜欢的。OTC药品类推的话,就会出现我特别信任某一个品牌,我相信它的品质是过关的,我愿意为它买单。而且OTC药品的分类决定了可以出现在某个类别特别出色的企业,例如我可以专注抗感冒药,通过合理的药物组合和制剂手段达到最大限度控制病情而不影响到工作。我希望可以某些成分的快速释放和某些成分的缓控释释放相结合,让消费者直观感受到不同。或者专注于消化系统,做到消化系统门类的全覆盖。先布局见效快速的产品类型,再深入到奥美拉唑这种有一定治疗周期的产品,通过单个品种的效应,带动整个门类,而MAH制度则为这种品牌策略提供了条件。
希望未来可以见证OTC品类的巨无霸或者特定门类特色企业的诞生,希望这会成为一条仿制药企业走出集采困局的路,转换竞争的维度。跳出来,也许出路就会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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