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个别地区疫情形势再度紧张,
中山、澳门等地出现确诊病例,
防控措施升级,
社会各界全力应对来势汹汹的疫情。

珠海警方抽调警力奋战在防疫最前线
就在全民积极抗疫的关键时期,
偏偏有个别网民造谣、传谣,
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最终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中山女子散布不实信息被拘7日

7月23日下午,
中山警方接到举报线索,
有人在网上散布信息称:
中山市某核酸检测点有人被感染。

经警方调查,
车某当日下午在张家边做完核酸后,
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其尽快离开,
她误认为该检测点有人被感染。
随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
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不实涉疫信息。
车某对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中山男子散布谣言被拘5日

7月22日,
中山市梁某在微信群内看到两条信息:
“目前已有9人确诊”
梁某在未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
将信息转发到一个近500人的微信群内。

7月23日16时许,
中山警方根据线索,
在火炬开发区某小区抓获嫌疑人梁某,
其对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佛山男子PS核酸报告被拘5日

6月5日,
佛山叶某因想跟朋友开个玩笑,
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PS成阳性,
然后微信发给朋友阿奇
并告知对方让其准备隔离,
最终引起当地卫健部门的重视和调查。

经查,
叶某对其篡改核酸检测结果,
散布涉疫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并处罚款500元。
在这几起案例中,
不管是出于“善意提醒”,
还是为了开玩笑,
造谣、传谣不仅会引起民众恐慌,
更是浪费社会公共资源,
扰乱正常的疫情防控。

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该通告第九条规定,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通过其他途径散布、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通过其他途径散布、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谣言就像病毒,传播速度之快,
后果之严重,
往往超出人们想象。
希望广大网友多一些理性判断,
切勿盲目转发,
警惕一不小心成为“传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