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篮施工方案审查重点 (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

1、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安全目标、适用范围等。

2、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气象地质条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等。

3、施工总体部署: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材料及设备计划、工艺流程、施工方法、过程控制。

4、人员管理: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5、危险性较大工程特点分析: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潜在事故的类型和危害。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

7、安全检查和验收。

8、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二、需要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高边坡工程

3、桩基础、挡墙基础

4、桥梁工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5、预应力张拉

6、不良地质隧道工程

7、*破爆**工程

8、大型支架、模板(满堂支架式现浇施工、大型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

9、起重吊装工程

10、临时用电工程

12、高空作业、交叉施工、特殊季节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有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完成初稿后,应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技术、安全、质检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修改成熟后提交总监办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监办审批、建设单位备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对相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2、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总监办不定期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