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整形美容分会 (中华医学会美容与整形分会)

日前,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发布《新冠疫情时期整形美容医疗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称,近期国内医美行业陆续出现新冠感染后的患者在进行常规医美治疗时出现恶性事故的案例。分会经充分调研后提出,新冠阳性以及正在康复中的患者禁止实施任何医美项目。

分会提出,新冠转阴康复早期(4周内)患者,慎重实施中小医美项目,原则上禁止开展全麻手术项目。要严格做好相关术前检查。包括:1.血常规;2.凝血四项;3.术前四项;4.心电图;5.心功能检测:a.肌钙蛋白(TNI);b.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6.胸部 CT(对自觉心慌气短者术前必查)。

根据分会发布的文件,以下医美项目“阳”了之后不能做,建议在康复4周后再进行:

1.肉毒素注射。新冠感染后机体免疫系统紊乱,处于高敏状态,增加了肉毒素注射时疼痛及过敏的风险,建议康复4周以上实施注射,注射前进行皮试。

2.玻尿酸注射。新冠感染后机体免疫系统紊乱,处于高敏状态,增加了玻尿酸等注射时疼痛及过敏的风险。由于发烧新陈代谢加速,会加快注射物吸收。建议康复4周以上实施注射,对有抗原性的填充剂在注射前进行皮试。

3.激光抗衰治疗。新冠阳性或在康复中的患者禁止做激光抗衰及治疗操作。建议转阴康复2周后体检正常,经医生评估,可实施无创治疗。转阴康复4周后体检正常,经医生评估,可实施有创治疗。

此外,分会要求,任何整形美容治疗/手术前均需详细询问病史,在新冠病毒感染3个月内实施的整形美容治疗和手术,可能存在与健康人相比更加未知的医疗风险,建议签署“新冠感染后治疗/手术风险告知书”,对可能发生的治疗/手术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充分告知,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并且,对于新冠病毒感染3个月内实施的整形美容治疗和手术,须加强更加密切的随访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