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火器在日常生活中大量配备,为扑灭初期火灾、减少财产损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中,对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有详细规定。但实际工作中,因对上述规范的不了解和专业知识的缺乏,造成在灭火器配置及管理中出现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影响到灭火器的控火、灭火效果。下面结合这两项国家标准,以常用的干粉灭火器为例,来谈一谈灭火器日常使用和维护注意事项,提高大家对灭火器配置、使用、维护的认识。
一、灭火器的选择
常见问题是选型错误。常用的干粉灭火器按灭火主要成份可分为磷酸铵盐型(ABC型)和碳酸氢钠型(BC型)两种。因碳酸氢钠无粘附力,无法吸附在固体可燃物上,起不到将可燃物与火焰隔离灭火的作用,因此不适宜用来扑灭固体火灾,仅可用来控制火势。而磷酸铵盐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可以吸附在固体燃烧物的表面,有效隔离可燃物与火焰,起到隔离灭火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单位忽略这一点,在可能发生固体火灾的场所配置碳酸氢钠型(BC型)灭火器,给灭火埋下了隐患,应引起大家高度重视。通过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在固体火灾场所配置碳酸氢钠型(BC型)灭火器。
二、灭火器的布置
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因建筑功能布局需要和日常管理松懈,而将灭火器挪动位置、扩大布置间距、甚至减少数量。这些行为看似事小,实则已经违反规范规定。这三个要素是考虑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灭火器覆盖范围、单具灭火能力而综合得出的最佳方案。火灾的初起阶段是扑灭火灾的最佳时机,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一但改变其中任一项都会影响到灭火效率,错过最佳灭火时机。
三、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因灭火剂受潮产生结块,影响到灭火效果。因此当使用到一定年限就需要进行重新充装。《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中规定:干粉灭火器出厂满五年、首次维修后满两年,即使没有使用过,也要送修,对瓶体进行承压检测并重新充入灭火剂。实际工作中,企业甚至一些监管人员对此并不了解,大部分灭火器都是按一年进行维修。这样管理既即增加了企业负担,也无形中增加了火灾风险。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人们对规范不了解,另一方面也是某些维修公司为了经济利益,有意将维修期标定为一年。
四、灭火器的日常维护
虽然规范对灭火器的维修时限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日常管理中还应对灭火器经常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事项:一是灭火器的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无使用过,如有使用应立即更换同类型的灭火器;二是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是否保持在绿区内,压力是否正常;三是灭火器是否固定摆放,是否符合顶部离地面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的要求。
五、灭火器的报废
按规范规定,干粉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10年的应报废。日常检查中如果发现筒体严重锈蚀、机械损伤严重、无标识铭牌、有焊接修补痕迹的应立即报废。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注意事项是日常灭火器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强灭火器管理,是处理初期火灾的有力保障,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应引起大家的重视。
作者:焦作市应急管理局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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