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不少地方掀起了一股露营热潮,野餐露营开始成为本地游、周边游的主要方式,但在享受游玩乐趣的同时,也衍生出不少的问题。

如今,户外露营成为十分流行的一种休闲方式,但这种方式也造成了许多隐患。据通报,南京消防近期一周内就接到草坪类火灾报警118起,其中大部分都是户外的草坪起火,而起火的原因就是由露营者引发。

除了火灾,因随意露营造成的卫生、交通问题也频频出现。在一些城市的公园绿地,不少市民“安营扎寨”后,将西瓜皮、包装袋随意丢弃,电动车开上公园绿地等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

在北京某城市公园,游园须知上虽明确写着“不得践踏草坪”,但记者发现在一些平整的草地上,还是有人搭设帐篷,有的人还准备了吊床、充气泳池。

当帐篷露营成为一种热门的休闲方式,城市公园该如何应对场地的缺乏、露营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据了解,北京市的公园被分为历史名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不同种类,而这些公园都按照2002年出台的《北京市公园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该条例并没有对公园能不能搭帐篷露营进行规定,但明确“禁止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对于搭建棚舍、擅自摆摊设点的,随意堆放物料、拉绳挂物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公园条例》明确游客不得损坏草坪,而市民想搭帐篷露营,只能看公园有没有主动提供场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北京主城区的城市公园,在早期规划时,并没有考虑群众露营的需求,目前只有在部分郊野公园,才有个别专用的帐篷露营场地。城市里可供搭帐篷的空间一位难求,停车位、消防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帐篷经济相对应的服务保障和规范都成为城市规划部门面临的新问题。

在厦门,目前公园绿地执行2018年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该条例虽然没有对露营的场所作出明确划定,但明确:在树上倚靠重物、牵绳,都属于破坏园林绿化行为。厦门也同样面临条例规定难挡露营“火热”的现状。

面对帐篷露营需求的不断增加,最近,一些地方相继出台意见,缓解帐篷露营场地的供需矛盾。

6月初,四川省成都市发布了《成都市公园(绿道)阳光帐篷区开放试点方案》,将22个公园中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园(绿道)草坪或林下空间作为开放试点区域,方案明确,在阳光帐篷区需要具备公共厕所和停车场,同时还要提供水源、供电照明和垃圾箱。在成都市金牛区凤凰山公园,这里划出2万多平米绿地供游人搭帐篷,受到市民欢迎。

目前露营作为新兴休闲方式,还处于自发发展状态,如何规范市民露营活动,如何增添露营营地的专业性,在试点开放场地的同时,成都市也在细化相关的管理办法。

6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广州市公园草坪开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十条草坪开放规定,其中指出划定可搭建帐篷的区域,不超过开放草坪面积的二分之一。而面对公园绿地开放后,人为使用和绿地保护之间的平衡关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表示,合理控制帐篷数量,在允许设置帐篷的点位设置明显标志,并定期调整,以避免草坪被过度踩踏。

广东省深圳市目前已在22个市、区属公园,划定专门区域供游客搭设帐篷。为了合理规范城市公园帐篷露营,深圳市规定露营者需使用占地面积小于5平方米、不高于1.5米的家用快速帐篷,不得使用脚钉固定。不能全封闭,以便巡防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或救助。不能在帐篷内吸烟、烹饪或大声喧哗等。

有城市规划领域学者指出,一些城市相继出台适应帐篷露营需求的实施细则,体现了公园管理理念的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作为一种新业态,露营经济升温的同时,一方面各地需要出台更加细化的标准和政策,规范露营地建设和运营。同时,相关部门也需搭好监管“帐篷”,及时予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