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记者暗访论文网店”的词条冲上热搜,“学术不端”的相关话题重回人们的视野,更让“买卖论文”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再次浮出水面。
据报道,10年前,长江日报记者曾以《房奴博士一年卖8篇SCI论文》为题,揭露了一名工作在上海的博士生于网上售卖论文的事件。10年后的今天,当年30岁的“房奴博士”已变身为40岁的“论文写手”,但不变的是他在网上开设的“SCI论文小铺”仍在“营业”,其广告*特中**意突出“10年老店”的标签,更扬言他所做的事“并不触犯法律”。


2016年,教育部于《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中认定学术不端的行为包括“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及“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显然,新闻中所报道的“买卖论文”双方的行为,违反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学术不端。

从“SCI论文小铺”10年来屹立不倒,我们可以隐隐看出“论文买卖”行为的猖獗。近年来,虽然教育部提出明确规定、各大高校同样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皆采取“零容忍”态度,但学术不端、学术造假行为仍频频见诸报端。“论文买卖”导致了浮躁、虚假的学术风气,催生出一条“灰色产业链”,更危害了学术科研创新上的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出“论文买卖”相关人员于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上的淡薄。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论文买卖”行为,究其根源在何处?又该如何根治?于个人而言,需恪守学术道德,把住诚信底线;于法律层面,需重视填补“论文买卖”这一“灰色地带”的法律空白;于学术界与社会层面,需完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追责及惩治。
同时,现有的“唯论文”的职称评定与学术评价体系是学术不端问题的根源之一,破除“唯论文”论,方是终结这一荒唐买卖、从根本上让学术不端行为土崩瓦解的一大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