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策君、KF 深圳政策君 #科技金融#*款贷**贴息#南山区#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7-03来源: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等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2023年度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7月3日9:00-2023年7月14日18:00;
(二)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3年7月3日9:00-2023年7月14日18:00。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科技创新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科技创新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载下**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一)2023年度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科室:科技金融部,电话:26470456;26978511。
(二)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科室:知识产权部,电话:86546372。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3日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评级及备案,并获得流动资金*款贷**且按时还款的辖区内科技企业,在平台*款贷**贴息额度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科技企业,且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主体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https://www.htefol.org/)完成评级,并在银行放款前完成备案。
3.申报主体获得南山区内银行网点*款贷**,并按时还款,且单笔借款连续使用期限不少于3个月(90天)、不超过12个月(365天),如逾期则按365天折算。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专责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款贷**贴息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载下**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放款确认书(申报主体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载下**);
(七)企业借款凭证:包括借款借据、银行放款凭证、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企业与担保公司签署)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金融机构和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企业*款贷**结清证明》(格式参照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统一格式,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支持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照实际发生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
2.申报主体在上一年度内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获得商业银行*款贷**(以银行出具的*款贷**合同时间为准),申报时已开始还款付息,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专责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载下**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银行出具的*款贷**合同、放款凭证,以及已开始还款付息的凭证(如银行出具的*款贷**付息凭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证明(如质权登记证书、质押登记通知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申请评估费用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合同、评估费用发票、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申请担保费用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担保(或反担保)合同、担保(或反担保)费用发票、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申请保险费用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合同(或保单)、保险费用发票、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一)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