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汇集表)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保障公司战略目标、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准确和一致,促进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的协同发展,实现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及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部批准后实施。

三、 职责分工

1. 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职能

1) 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研究、拟定及优化组织架构、职责和权责划分。

2) 制定集团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及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要求。

3) 组织推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及机制。

4) 审核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

5) 指导各子公司招聘、培训、考核、薪酬工作的管理,确保集团的人力资源政策得到实施。

6) 根据集团的经营计划及目标,制定、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目标及工作计划。

7) 负责集团人力资源事务及管理工作。

2.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职能

1) 制定本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并报总部批准后实施。

2) 负责本公司人力资源费用支出预算编制、成本控制。

3) 负责本公司人力资源制度的起草、报批、发放及修订、更正、废止等管理,执行、解释、运用集团批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 负责本公司的具体人事管理事务,包括员工入离职管理、档案管理、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异动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员工考核管理等。

四、 基本规则

1. 集团总部是人力资源管理支持与资源共享平台,行使专业职能规划、管理和服务职能,定义为战略中心(负责人力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政策中心(拟定集团的统一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服务中心(向集团提供共享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2.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在集团统一的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下,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各项政策,结合属地的法律法规及人力资源特点,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操作细则,并予实施。

3. 集团人力资源事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六大模块。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在于人力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和考核评估;

五、 人力资源规划

每年12月15日之前,各子公司完成本公司下一年度的人力资源规划申报,应当包括组织架构、定岗定编计划,岗位说明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成本预算、人力资源结构分析。

1. 人力资源战略

1) 集团总部根据集团的整体战略目标制定集团人力资源战略及目标。

2) 各子公司根据集团人力资源战略目标,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子公司负责人意见,由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力资源年度目标、任务和计划。

3)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汇总、分析后,草拟并提交整体人力资源目标、任务和计划。

4) 集团整体人力资源目标、任务及计划经集团总经理签发,董事长核准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配合并参与实施。

2. 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

1) 集团各子公司应贯彻执行集团总部统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制度。

2)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门草拟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向集团中高层、各子公司负责人征集意见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核;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经集团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3) 各子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求,在集团统一政策、制度框架下自行拟定相关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向集团总部报批,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分管高管审批,集团总经理审定后,由子公司负责人签发。

3. 组织架构

1) 集团总部组织架构设置、职务层级、职能职责及岗位配置、变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批,集团分管高管审批,集团总经理审定签发后发布。

2) 各子公司部门组织架构设置、职务层级、职能职责及岗位配置、变动,由各子公司向集团总部报批,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分管高管审批后,集团总经理审定后,由子公司负责人签发。

4. 人员编制

1) 每年12月15日之前,各子公司完成本公司定岗定编计划的申报,确定岗位需求及岗位编制。

2) 批准的定岗定编计划外任何新增均由子公司申报,集团总部审批,经集团总部批准后方可新增。

3) 新增或调整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发起、提出,说明原因、变动人数、岗位及职责、工作量评估及薪酬标准等,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分管领导复审,总经理审定。

六、 招聘与录用

1. 在人力资源规划生效后,总部向各子公司下达当年的人力资源指标(人员编制数、招聘或引进人数、离职人数、人力成本预算控制等);在指标范围之内各子公司自行编制招聘方案,子公司负责人审定后执行,总部备案。

2. 招聘应严格遵循定岗定编规定,严格遵循录用审批权限及招聘程序的基础上进行。

3. 子公司M3(经理级)/P4(中级)以下岗位人员,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子公司M3(经理级)/P4(中级)及以上岗位招聘,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简历筛选,组织安排初试,分管领导复试,子公司负责人负责终试,报集团总经理核准,总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 M3/P4及以上岗位人员录用前,应保证应聘资料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背景调查资料、面试评价表等资料完备,并提交薪酬建议报总部批准后方可录用。

5. 子分公司财务/人事岗位的招聘由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集团财务/人事负责人负责复试,子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终试,报子公司负责人审批,集团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录用。

七、 薪酬福利

1. 各子公司薪酬政策,M3(经理级)/P4(中级)及以上人员薪酬核定、调整等由总部审批,其他薪酬管理事项如薪酬计算、发放,M3(经理级)/P4(中级)以下人员薪酬核定、调整等均由各子公司负责。

2. 各子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对统筹政策有特定要求的,由各子公司草拟实施细则发起提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集团总经理审定。

3. 各子公司必须于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完成下年度薪酬福利预算的编制工作。

4. 薪酬核定:M3(经理级)/P4(中级)及以上人员薪酬核定,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薪酬管理办法,报所在公司负责人审批,提出建议;提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复审,集团总经理审定。

5. 薪酬调整:M3(经理级)/P4(中级)及以上人员薪酬调整,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薪酬管理办法,报所在公司负责人审批,提出建议;提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复审,集团总经理审定。

八、 培训发展

1. 各公司应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培训计划,报总部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各公司计划内培训由属地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协助、监督。

九、 考核评估

1. 绩效管理是以公司战略为导向,以经营目标计划为基础,以关键业绩指标(KPI)为核心,建立良好的企业价值评价体系,实现科学的评估价值,合理分配价值,从而驱动员工积极创造价值,形成良性循环。

2. 各子公司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在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的协助下,自行组织子公司人员考核,考核结果向集团总部报备。

十、 定期沟通

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月5日之前提交本公司人力资源报表,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系统每季度安排一次述职沟通报告会,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管理成员和子公司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参加,报告会主要报告本季度工作总结,工作难点,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案例交流和下季度工作重点等。

十一、不定期跟踪

集团总部应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现场考察,评估和跟踪支持。

十二、附则

1.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由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时亦同。

2. 既往发布的相关办法如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