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干部禁止开淘宝店

*纪委中**的对政策的解读,总是能够成为舆论热点。
昨天,*纪委中**机关报刊登一则问答,指出*党**员干部开淘宝店、微店卖东西属于“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是违纪行为,情节轻的严重警告,情节重则会被开除*党**籍。
看到此规定,开淘宝、微店的朋友肯定会抓紧对对号,看看自己是不是“*党**员干部”。
朋友圈里,经常被朋友的微店广告骚扰的,也会抓紧想想,那家伙到底是不是“*党**员干部”。

Q
谁是“*党**员干部”?
但是,一想就想出问题了。
到底“*党**员干部”指的是哪些人呢?或者什么人算*党**员干部呢?
有人认为“*党**员”和“干部”是并列关系,所有的*党**员和所有的干部,都在禁止之列。
但细细琢磨,发现问题很大。如果所有的*党**员都不能经商办企业,也不能运用互联网开店,那企业里的*党**员只有两种选择了,要么退*,要么辞职。
还有很多人就说了,抓紧查查马云、马化腾、柳传志等大佬,看看他们是不是*党**员?
既然并列关系不靠谱,那只能是限制修饰关系了。“*党**员干部”特指*党**员里面的干部,或者是干部里面的*党**员,两者一个意思。
如果是这种理解,很多人又开始思考了,那不是*党**员的领导干部,甚至是县处级以上的非*党**干部,是不是就可以开淘宝、微店呢?
除了这种疑问,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干部”?
县处级以上的吗?现在需要进行财产报告的领导干部,一般是县处级及以上。
乡科级以上的吗?全国上千个区县的中层领导,县局、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大都是乡科级,他们也算影响一方的领导干部。
或者,按照传统的理解,只要有干部身份的都算干部吗?如果按照这个理解,所有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体制内工作的,就都算“干部”了。
看看,开始糊涂了吧?是不是你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干部”了?
A
*纪委中**机关报的回答
前面,先把你搞糊涂了,后面咱们就开始找答案了。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
*纪委中**机关报说,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
那这两个文件中的“*党**员干部”都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一个文件:所有*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人员都是“*党**员干部”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是1986年由*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的。30年前的文件哦,如果不是中国纪检监察报列举了,真不知道它依然有效。
文件规定: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
如果认定开淘宝店、微店是经商办企业,那根据这一规定,所有的*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都是“*党**员干部”,都不能干。但是,如此理解,还有一个瑕疵,文件禁止机关干部职工“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注册个淘宝店、微店,算是在“企业”中“担任职务”吗?
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从乡镇到中央机关的*党**政机关人员及其一些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都不许经商办企业。既然认定淘宝店、微店是经商行为,也就是在禁止之列了。
第二个文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是“*党**员干部”
《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是中办和国办1992年联合下发的。
文件明确规定:
“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兼有*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双重身份。”
按照这个通知,禁止经商办企业的“*党**员干部”范围比6年前的小了一些,限定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人员,隶属*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此文件的“干部”范围之内。
第三个规定:公务员法
按照该法,不管你是不是*党**员,只要你是公务员,就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淘宝店、微店自然属于营利性活动。

总结:哪些“*党**员干部”禁止开店?
到现在为止,不可经商、办企业,不能开淘宝、做微店的“*党**员干部”,具体是指哪些人,你弄明白了吧?
第一、如果是国家公务员,不管他在乡镇、县局干还是在中央国家机关干,如果开了网店,抓紧关了。没得商量。
第二、如果是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不管是不是公务员编制,就都属于上面两个文件都涵盖了的人员,是典型的禁止经商办企业的“*党**员干部”,淘宝店和微店抓紧关了吧。
第三、如果是其他“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人员,比如乡镇政府的事业编制人员,各级部委办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1986年的文件,也是在禁止之列哦。
如果你只是个*党**员,并没有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想经商就好好经商,想办企业就好好办,想开网店就好好开。放心大胆好好干!国家的经济还需要你们带头拉动呢!
回复“经商”查阅文件全文
回复“经商”,索取《*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共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