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碳六烯酸(docosahexaenoic acid, DHA)是脂肪酸家族一员,属n-3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long-chain polyunsaturated fatty acids, LCPUFAs)。研究显示,妊娠期和哺乳期DHA营养状况与母婴健康关系密切。

机体缺乏DHA会影响细胞膜稳定性和神经递质传递。在体内DHA可通过亚麻酸合成,但转化率低。人体所需DHA主要通过膳食摄取,主要来源为富脂鱼类。蛋黄也含有较高DHA,而且相对易于获得。其他来源还包括母乳、栽培海藻等。

FAO专家委员会指出,尽管DHA属非必需脂肪酸,可由α-亚麻酸合成,但因其转化率低且对胎婴儿脑发育和视网膜发育至关重要,因此对于孕期和哺乳期妇女而言, DHA亦可视为条件“必需脂肪酸” 。
DHA的安全性:综合现有研究证据,适量补充DHA是安全的。在Carlson等开展的RCT中,孕20周至分娩期间每日补充600 mg DHA,未观察到孕母或新生儿与DHA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FAO专家委员会以RCT未观察到不良作用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 in RCT)为依据,建议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摄入DHA上限为1 g/d。中国卫生计生委2012年发布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准许调制乳粉等添加来自藻类和金枪鱼油的DHA,且要求儿童用调制乳粉DHA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0.5%。

维持机体适宜的DHA水平,有益于改善妊娠结局、 婴儿早期神经和视觉功能发育,也可能有益于改善产后抑郁以及婴儿免疫功能和睡眠模式等。

孕妇和乳母需合理膳食,维持DHA水平,以利母婴健康。FAO专家委员会和国际围产医学会 专家委员会建议,孕妇和乳母每日摄入DHA不少于200 mg。2013年中国营养学会也提出相同建议。可通过每周食鱼2~3餐且有1餐以上为富脂海产鱼,每日食鸡蛋1个,来加强DHA摄入。食用富脂海产鱼,亦需考虑可能的污染物情况。中国地域较广, DHA摄入量因地而异,宜适时评价孕期妇女DHA摄入量。若膳食不能满足推荐的DHA摄入量,宜个性化调整膳食结构;若调整膳食结构后仍不能达到推荐摄入量,可应用DHA补充剂。

婴幼儿每日DHA摄入量宜达到100 mg。母乳是婴儿DHA营养的主要来源,宜倡导和鼓励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足月婴儿不需要另外补充DHA。在无法母乳喂养或母乳不足情形下,可应用含DHA的配方粉,其中DHA含量应为总脂肪酸的0.2% ~0.5%。对于幼儿,宜调整膳食以满足其DHA 需求。特别应关注早产儿对DHA的需求。欧洲儿科胃肠病学、肝病学和营养学会建议早产儿每日DHA摄入量为12 ~30 mg/kg;美国儿科学会建议出生体重不足 1000克的早产儿每日摄入量≥21mg/kg,出生体重不足1 500 克者≥18 mg/kg。
参考文献: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 DHA 共识专家组. 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 DHA 的专家共识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2015, 26(2): 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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