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黄铜时代.女权的凯旋 图作者:柯里尔与艾伍兹
中文互联网世界很奇怪,有很多很正常的词汇,会被不断的误读和曲解。微博一名博主,近年来不断学习女权主义的观点,之后因为孩子的冠姓权和老公争执不下,最后闹到离婚。
中文互联网圈对女权主义存在着误读,对性别不平等的理解存在错误。诚然,现实中确实存在某些人和人之间权利的不平等,但是绝少有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有意的制度性不平等。反对者对这一论断大概不会同意,他们会说,明明有很多群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比如儿童,妇女,残障人士。
确实,我们总说诸如“少年儿童权利”“残障弱势群体权利”,同样也总是说“女性权利”。但是这种强调某一特定群体的说法,并非是准备发起一个对制度性压迫的革命,其真正目的仅仅是呼吁对这一群体权利提起重视。
女权主义首先应该是平权主义,在我看来,女权主义不过是平权主义在女性性别角度的一种强调,女权主义就是平权主义,和儿童权利,有色人种权利,残障人士权利等等一样,都是平权主义在某一群体上的强调。
一个平权主义者必然是认同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所拥有的权利。而真正的女权主义者,首先就应该是一个平权主义者,关心任何一个个体的权利。
而权利的真正含义,是基于人自然先占自己的身体,进而由人身自有权逻辑下的身体延申-财产权。保护财产权,就是意味着保护了一个人的身体不受侵害,财产不受抢劫,行动不受阻挠。罗斯巴德在他的《自由的伦理》中写道:
自由主义者通常希望为诸如言论自由等“人”权保留“权利”这一概念,同时却就私人财产否认这一概念。然而从反面来看,“权利”这一概念只有作为财产权才有意义。任何一种*权人**同时也是财产权。如果不以财产权利作为标准,则*权人**失去了其绝对性和明确性,并因此变得模糊、容易受到攻击。
女性主义者非常重视的家暴问题,其实家暴问题的本质很简单,无论丈夫殴打妻子,还是妻子殴打丈夫,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人身侵害。但很多网络女权主义者却把这种人身侵害,引申成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侵害。
工作机会性别差异,也另一种常见的被成为性别歧视的观点。企业根据岗位工作性质,招聘合适的人才,这一过程也常常被极端女权主义者错误的引申为性别歧视。
试想一个铁路公司要招聘线路巡道工,工作内容是需要每天负重20公斤的检测设备,巡检10公里铁路。这个工作性质显然更适合强壮的男性,那么招聘启事上写明招收身体健康的男性再合理不过。如果企业因为性别歧视的帽子压力,不写明招聘条件,势必是对企业和前去应聘的女性时间的浪费。
网络女权主义者,如果在平权基础上思考女权,无视男女性别差异,无异于是在要求女性的特权,凌驾于平等权利之上的权力。

男女说到底在生理上是有根本的不同,这个不同是先天而来,而非后天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就如同我们和姚明一同上球场,我们没有权利抱怨姚明的身高优势是对我们的抢球权利的压迫,姚明的身高是先天而来,禁止姚明利用他先天的身体天赋,反而才是对姚明的不公。
女性在生育和哺乳要比男性付出更大的时间和成本,但在现代社会,女性拥有自己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如果自愿选择了生育,再抱怨丈夫压迫自己,就没有道理了。
女权主义从19世纪跟随社会主义思潮诞生以来,部分分支却以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看待男女权利,希望如社会主义那样通过改变社会制度去抹平性别上的先天差异。伟大的奥派经济学家米塞斯在他的巨著《社会主义》中说到:
如果女权运动追求的是男女法律地位的平等,如果它追求的是妇女的法律和经济自由,使她们能够依照自己的喜好、愿望和经济状况去发展和行动,那么就此而言,它不过是主张和平的自由进化的伟大自由主义运动的一个分支。一旦它越过这个界线而攻击社会生活制度,以为这样就能排除天生的障碍,它便成了社会主义的精神产儿。因为社会主义的一个特点就是,它要从社会制度中发现不可改变的自然事实的根源,它(企图)要通过改造这些制度去改造自然。
婚姻中谁说了算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经济能力问题。人类家庭中男性说了算的历史,其实并不长,大概1万年左右,从人类告别采集生活,进入农业生产后,男性以身体优势让人类社会进入父权时代,婚姻成为一种财产制度安排,而在这之前百万年的人类社会,却一直是女人说了算的母系氏族社会。(详见本人文章:深度长文,人类的老婆从哪里来?历史上的婚姻文化探秘
在父权时代,婚姻迫使妇女做出人格上的牺牲。它为男性提供了发展个人能力的充分空间,却剥夺了妇女的自由。这是父权婚姻制度不可改变的性质使然,它把夫妻捆在一起,使弱势的妻子降格为男性的仆人。
现代的新的生产关系,让女性也成为了财富的创造者,经济的独立带来权利思想的独立。然而,大量的女权主义者还是没有理解男女的不平等的根本原因。

那个微博上因为孩子冠名权而离婚的女性,看似是一个独立强硬的女权主义者,然而她却还是在用父权社会的价值观去套女性权利。孩子姓氏的争夺,本质不过是孩子人身权利被来回争夺。
孩子是一个人,拥有作为人的权利,孩子姓什么,归根到底是要他自己做选择,要求自己要有孩子的冠名权,本身这一行为就在忽视孩子的权利,夺得了所谓“女权”的冠姓权,却是违背了平权主义,这样的“女权”显然不是平权意义下的真正女权主义。
再从女权主义自己角度思考,姓氏本身就是父权社会的价值观,女权主义者要求孩子跟自己姓,到头来不过是跟了女权主义者她父亲的姓,争了半天,不过是跟爷爷姓还是跟老爷姓的分别,整个过程最后还是没有女人什么事,完全没有达到女权主义者自己要求的结果。
女权主义斗争的对象是还残存的父权思想和制度,这也是任何一个平权主义者也会斗争的对象。丈夫和爱人是可以成为女权主义者的战友而非敌人的。米塞斯在《社会主义》也写道:
妇女在婚姻中为保持个性而进行的斗争,是争取人格完整的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人格完整是经济秩序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理性社会的特征。它不仅关系到在斗争中取得胜利的女性的利益;把两性的利益对立起来,像极端女权主义者所做的那样,是非常愚蠢的。如果女性不能发展自我,不能作为一个平等而自由的伙伴和同志与男性结合,那将是整个人类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