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19:45,一名不到12岁的儿童在北辰区普东新苑小区骑行“OFO”共享单车时不慎摔倒,“小黄车”车把上的刹车手柄刺进男童右腿内侧。因为无法取出车把将男孩送医,男孩家长情急下报警求助。接警后,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建昌道中队、120急救心中等立即派救援人员赶往现场施救。

救援人员赶到北辰区普东新苑小区的事故现场,看到一辆“小黄车”车把上的刹车手柄刺入一名10岁男童右腿内侧约二三厘米深处。男孩母亲抱着躺在地上的男孩,不时在为他的伤口止血。为了能让男孩送医治疗,必须将“小黄车”车把拆下。消防员立即取来破拆钳对车把与车身连接部位实施剪断,但因车架较粗且材质太硬,破拆钳无法剪断。最后,一名消防员脱下身穿的战斗服盖在男孩身上,用电动无齿锯对车把与车身进行切割。5分钟后,车把被成功破拆。

随后,男孩连同插进腿部的车把一起被送上120救护车送医救治。截至昨晚22点左右,医生已将车把的刹车手柄从男孩右腿取出,对伤口实施处理,男孩并未伤及筋骨,病情稳定。

据现场目击者称,19:45左右,几名儿童在小区内骑“小黄车”追逐玩耍,由于天色已晚,小区内路灯暗,这名儿童不慎摔倒。随后,邻居叫来了男孩的母亲。因为无法取出车把将男孩送医,男孩家长情急下报警求助。

从公安消防部门了解到,近日,本市未满12周岁儿童违法骑行共享单车引发受伤事故连续发生。4月1日16时许,本市河西区的一名9岁男孩在骑共享单车时摔倒并被刹车手柄刺入颈部。(详情)
在“OFO”共享单车车身上,现已贴有“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的黄色提示不干胶。同时,“OFO”共享单车也就该问题发布“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的致家长信,明确共享单车是工具,并不是儿童的玩具,并希望家长要做好儿童的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网友评论
@远人_远人:第二例了,上次是插下巴。。。。
@王宇航:
@黄丗傑:确实!很多顽皮的小孩子骑着共享单车在大街小巷中“飙车”。如果是自己家的车,家长会监督,而且不是每个家庭都会给小孩配置自行车,共享单车的出现给各种需求的人都提供了便利,包括那些顽皮的“飙车*党**”
@俞生__:监护人要对自己的不管教负责。
@小惠ha-:很多小学生上下学就骑着共享单车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出事还好,万一出点儿什么事,悲惨的可不止孩子一家。。


@婉婉而已Lee:我昨晚骑ofo去超市买酸奶,买完出来发现车已经被人骑走了,于是就附近走走看有没有其他的车,然后就看见三个12岁以下的小孩子骑着ofo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当时就想着到底是谁解锁给他们骑的,不知道这样很危险是不是?有的家长真的很没有安全意识!
@月下闻笛:马路上到处可以看到小孩子骑着ofo的小黄车,家长可能觉得这是个玩具让孩子玩呗

出了事应该先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李南瓜5:车:怪我喽?!是我叫你骑我了吗
@颜宴:家长的责任,不要让小黄车背锅
@最强大的预言家_love小鞠:之前有个网友预测的准啊,在以前小黄车被开锁的评论里有个人说以后孩子出事了,它还要背锅[笑cry]结果真就出事了
未成年人不通过官方注册即可使用单车,有以下几种方法:
1
家长注册儿童使用
(所有共享单车均有此安全风险)
此类情况家长需要在身边,并主动为儿童打开单车,此时如果出现外力作用下的安全事故,在场家长要承担事故的主要监督责任,但既然家长已经为共享单车付费,那么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共享单车自身的产品原因,更是难逃事故主要责任。
2
捡便宜方式
儿童“不小心”打开ofo共享单车
“不小心”的方式是指未成年人无需知道密码即可使用ofo共享单车,比如上一个用户忘记关锁或者锁上了没有打乱密码,未成年人只需轻轻一按ofo机械锁即可开锁取车。
3
买卖ofo共享单车密码方式
机械锁密码唯一、单车不联网不仅导致用户对关锁掉以轻心,还导致了一个黑色产业链“套利生意”的诞生。机械锁固定密码漏洞产生了一批以收集、低价售卖密码的羊毛*党**。羊毛*党**们广泛收集ofo单车编号和密码,通过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云盘等形式进行共享或售卖。这也是低龄用户获取密码和绕过官方监管的一种方式。
以上三种方式,是目前共享单车可能被未成年人使用的主要途径,其中又以第二、三种因机械锁产生的漏洞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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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监护人或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幸事件发生的关键,除了孩子的年龄还聚焦在了几个问题上:孩子如何轻易地使用了共享单车?监护人在哪儿?
今年2月12日,ofo副总裁马野铭曾对媒体记者表示,ofo在用户注册时需要输入身份证号,避免了12岁以下儿童的使用。那么孩子使用的ofo账号是家长注册的?家长对此是否知悉?是否默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车孩子监护人或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有关律师表示:目前法律对于共享单车平台是否应监管12岁以下儿童骑行并未做强制规定,相关法律目前仍属于空白。而从实际操作层面,平台主动监管或涉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企业本身并无此权限,即便通过身份信息完成监管,但仍存在父母将自己账户给儿童使用避过监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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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咋办?
市民注册共享单车账号后,交纳押金支付费用后骑行共享单车的行为,事实上是形成了一种租赁关系。共享单车企业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尽到管理、维护保养的义务。与此同时,还负有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安全骑行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的责任。
目前情况下,如果单车使用人或者其他人遭遇的人身伤害是由单车本身的问题导致的,经过权威部门的司法鉴定予以确认,确属存在产品缺陷,则单车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单车以外问题引发人身伤害,比如使用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那么不应由单车公司来承担责任;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应该根据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承担方。
对此,交警也提醒,若骑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害的,应当及时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所骑行的共享单车进行保存,方便事后的鉴定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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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期待各方合力规范未成年人骑行
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家长应约束孩子的行为,因为不少违规骑行都是孩子使用家长的账号所致!
其次,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再而,共享单车企业还应增设“关卡”杜绝隐患。比如改进注册方法,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和更新智能锁;在共享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以及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并组织运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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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期待:共享单车标准早日出台!
近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共享单车在使用和发展上或将有诸多变化:一、将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二、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三、电子围栏解决乱停放问题;四、用户资金安全要保障;五、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六、使用者将有保险保障;七、不准加装儿童座椅。
4月23日,《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按原计划,反馈截止日期为5月7日,目前反馈已截止。

看看孩子们是如何骑共享单车的
你就应该能理解这规定的合理性!

一些小学生骑着共享单车,在路上互相追逐

一名小男生骑着共享单车在街道逆行

骑着共享单车随意穿行
以上现象看得广播君心惊肉跳!
骑单车出行
既环保又能锻炼身体
本身是一件好事
可这其中隐藏的安全隐患
家长们千万不能疏忽啊!


广播君要提醒各位家长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 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周岁。
这意味着不允许12周岁以下儿童将共享单车作为代步工具随意骑行!

当爸妈的一定要看仔细!
生命只有一次
不能NG!!!
这是一条血的教训 !
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
需要各方共同的努力
希望今后大家都能安全使用单车
在减少出行时间的同时
又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快转给身边当家长的朋友!!
别让一时大意,
悔恨终生!!!

综合 | 人民日报、天津广播、城市快报、中国之声、问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