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一样吗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

一、新生婴儿应何时参保?

宝宝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①新生儿其母(父)亲当年参加了宜宾市居民医保的,由其监护人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乡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用,办理成功后自出生之日起正常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需自己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参保费,从参保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②新生儿其母(父)亲未参加当年宜宾市居民医保的,由其监护人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户籍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为其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到账之后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二、新生儿在哪里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父母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原则上在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本辖区内医保派出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三、参保登记后如何缴费

线上渠道(“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智汇兴文“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社保缴纳、“工商银行”、微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农商银行”和“农行”手机APP);线下渠道(税务办税大厅、农行或农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费。(详情可拨打电话0831-12366咨询税务部门)

缴费成功后即可在医疗机构就医,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新办理的社保卡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注:若新生儿出生当年,其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本统筹区居民医保,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

四、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或办理社保卡:

医保电子凭证需监护人*载下**“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通过绑定亲情账户添加医保电子凭证;

社会保障卡需去人社局卡中心、工商银行或农商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社保卡制卡业务。(详情可拨打电话咨询人社部门)

新生儿若确因系统原因暂没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或办理社保卡,发生费用可持以下材料进行报销:

1、医院未能实时报销说明

2、医院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2)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3)出院证(医院材料均需原件且就诊医院盖章。)

3、患儿户口本原件

4、报销金额原则需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如本人无银行账户,要转入父母银行账户的需提供出生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