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了 。

一户人家所居住的小区是个比较老旧的小区,有些住户安装了防盗网,有些住户没有安装,还有人搬到了新房里,旧房子没有租出去,经常空着。
而小区内的安保也形同虚设,监控摄像头坏了也没人修理,最近有小偷经常光顾,不少居民家都丢了东西。

结果有一个小偷在夜间偷东西时,被房主李叔发现,李叔上了年纪,没有和小偷发生正面冲突,而是悄悄绕到门外将房门反锁,并立刻报警。
当李叔报警后,小偷慌乱中从窗户跳了下去,结果当场死亡。小偷家属认为人毕竟死在了这里,让李叔赔偿。

出于息事宁人考虑,李叔本来想掏两万块给对方,结果李叔的儿子坚决不同意,认为不应该向小偷低头。那么,从法律上讲,房主李叔应该为小偷的死承担责任吗?
看到这个问题,我感到很无语,这样明显的事情,还用追究细节划分责任吗?转念想一想,大家有这样的担忧也不足为奇,毕竟类似小偷出意外其家属索赔的例子在现实中并不鲜见。

回到原来的问题
我们逐条分析

1,房主李叔发现家中有贼,于是堵住门口报警。小偷入室盗窃,属于非法行为,户主堵住门口报警属于正当保护合法财物的行为,无可厚非。
2,房主报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物不受非法侵害,而且也不可能预见到小偷跳楼的行为,更不需为此担责。

3,小偷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他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他选择开窗跳楼,那么因此造成的后果也应该由其本人承担。
4,房主并没有和小偷发生肢体冲突,小偷跳楼身亡和房主堵门报警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房主没有责任。

综上所述,房主无责,小偷跳楼身亡完全是咎由自取。
遇到小偷偷东西,这位房主李叔选择堵门报警已经是很合理的做法,不应该受到苛责,还应该给予鼓励。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房主堵门不让小偷出去的行为是否涉嫌非法拘禁?
我只能说这位网友想得太多。

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有权立即扭送到司法机关。这种扭送行为,包括在途中实施的*绑捆**、扣留等行为,不能认为是非法拘禁行为。构成非法拘禁首先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PS:
大家如果有类似疑问,欢迎留言交流哦。
文案:邓天宇 编辑:陶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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