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晚,有网友发布三张照片,指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王小箭在吃饭时“性骚扰”两名年轻女性。照片中三人围坐在饭桌前,中间是一位头发花白的男子,旁边各坐一位学生模样的年轻女性。照片中的男子亲了右边女性的脸,也亲了左边女性的手。上传照片的网友说,王小箭多次对两名女性进行身体接触,女性有反抗,但他“一直没有停止”。
事后,王小箭对此发出道歉信,称“酒后失当行为是错误的”,学校对此也做出了处理。然而,正处风口浪尖的“叫兽”并未低调,而是满面笑容出现在成都某活动的晚宴现场,与友人喝酒拥抱,相谈甚欢。几位男生还上前抱住他,王小箭则回报以一个大大的亲吻。而几位自称是其学生的女生也一拥而上,主动拥抱亲吻。王小箭本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和学生也一直像哥儿们一样”,“这是正常的社交”。
见过恶心的,没见过这么恶心的!恶心在于他把这些行为归结于自己的正常社交范围,还不愿意媒体来管他的“那些破事”,但是,作为四川美院的退休教师,强吻学生既不正常,也已经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说得轻一点是师德问题,说严重些就是耍流氓。
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与高校教师有关的性丑闻频频见诸报端。不久前,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就被指猥亵诱奸女学生,并被指“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为人师表竟如此无耻、无德,怎么谴责恐都不为过。大学生年龄上虽已成年,但大多数心理上都还没有完全成熟,很可能会成为某些无耻之徒觊觎的猎物。如果大学教师以论文、学业、实习等相诱、相胁,那就不是“诱奸”这么简单,而是涉嫌强奸。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吻女生属于猥亵他人的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尤其是在餐馆这一公共场所强吻女生,违法性自然更为严重。《刑法》第237条规定: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辱侮**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力暴**包括殴打、*绑捆**、摁压等,猥亵包括抠摸、亲吻、搂抱等,所以强吻完全可能触犯刑法,王小箭可以成为“监狱风云”候补队员了!
舆论不会停止,王小箭可以继续在公共场合出现并高谈阔论、毫无愧疚之意,但是网友对其“性骚扰学生”的行为不予容忍和原谅,这不仅关乎师德,更关乎中国法制社会的畅行。
专家观点
叫兽的小伙伴们:
著名摄影评论家,策展人鲍昆:
请不要炒作!王小箭教授是个清贫的退休教师,从来在教学上尽职尽责,和同学关系非常好。估计此事是有人恶意整他。
成都艺术评论家陈默:
如果王小箭要*戏调**女生,那他肯定会选择阴暗的角落而不是灯火通明的大庭广众之下。很多人被图片误导了,*拍偷**者用心叵测。
策展人、批评家杨卫:
作为老友,我不相信小箭兄会对学生有非分之举,他这个人心慈,对学生极为爱护,除了生活随意一点,没有别的不好。我怀疑是有人落井下石。
自由撰稿人、《当代艺术》杂志前主编程美信:
王小箭可能外露了一点,他至今还是副教,比起高校名教和领导,实在不算什么。
其他观点:
社会化媒体营销研究者杜子建:
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我呸!没见过!我生在红旗下,没见过万恶的旧社会!红军长征二万五?我呸!我没见过,也没量过!国民*党**是*动反**派?我呸!我连国民*党**的影子也没见过,凭什么让我相信不是谣言!微评:震惊,我们的教育体系会培养出这种思想这种道德的高校教师来。教育部,你知道吗?
环球时报评论部林鹏飞:
王小箭在微博上自称为“批评家”,一向是意见活跃人士。他在微博中经常发表批评中国政府和体制等激烈言论,明里暗里颂扬美国西方体制和价值观,凛然一副正义模样。然而在现实中,他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水平却与前者大相径庭,他并未在真实生活中践行在网上显示出的那种道德感。
投资专家占豪:
“老色鬼暴露了,欺负小姑娘,不要脸啊!”媒体人陈默在其微博@不沉默的大多数 中质疑,“自由地教育就是肆无忌惮地占有学生?”
记者、*疆新**摄影家协会会员易会林:
人老心不老道貌岸然的*兽禽**,习惯成自然,被曝光还振振有词歪理邪说狡辩不已。一些女学生也不能自珍自重自爱,与所谓的名人大庭广众之下行为不检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蛋有缝隙,苍蝇就乘隙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