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下称“社区”)一期项目已经正式运营。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全流程配套扶持政策,打造全市创新创业新标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东莞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

《办法》主要对社区项目的入驻条件、政策扶持、入驻程序、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规范。预计到2023年底,社区一期实现全面运营,入驻科技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5家、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初步建立龙头企业带动的创新创业体系。预计到2025年底,社区二期实现全面运营,大量承接龙头企业以及深港澳创新项目资源,进驻一批优质科技企业和项目,吸引大量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重点扶持1-2家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或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办法》按照科技型企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和商业配套项目三种类型明确了社区入驻条件。
其中,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相当或以上水平的,或经社区指挥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的企业可入驻社区,其他符合社区产业发展规划,也可经社区指挥部“一事一议”审核通过的项目。
《办法》设立社区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项目和科技服务业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包括科技型企业项目租金补贴、科技服务业项目补贴、科技企业培育奖励、生产厂房租金补贴、创新创业启动资金、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购买科技服务补贴、举办科创活动补贴、人才生活性补贴、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支持等共10项。
有关科技型企业项目的扶持政策包括:租金补贴,第一年给予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补贴,租赁自用生产厂房的,给予实际缴纳租金50%的补贴;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引入风险投资基金入股或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专项支持的,最高每年有50万元资助;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每年最高200万元;购买科技服务补贴,最高每年30万元补贴;举办科创活动补贴,最高每年有150万元补贴。
有关科技服务业项目的扶持政策包括;租金补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最长12个月的办公场地租金全额补贴;技术服务奖励,最高按技术交易额1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科技企业培育奖励,每引进或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东莞市瞪羚企业、东莞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境内资本市场或香港主板资本市场上市企业落户滨海湾新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社区人才的配套扶持政策包括,人才生活性补贴、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支持等。
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是东莞市第二个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以培育滨海湾创新创业生态为目标,将聚焦信息通信、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龙头企业孵化培育产业链创新项目,面向广深港澳招引集聚优质项目人才,助力东莞打造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双格局”。
记者 向连
滨海湾新区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