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运从1月13号开始
加上今年火车票提前购票期缩短为30天
被称为“最难抢票年”
当你摩拳擦掌打开网页准备按下预订按钮时
页面显示“无”......
法通君仿佛看到了大家的表情

在这种情况下
催生了“抢票软件”
1、抢票软件从免费到收费
这些抢票软件大多是360、百度、携程等正规企业开发的
于是,抱着回家最重要的心态
大家手机里几乎都有个抢票软件

没多久,抢票软件上出现了收费的标题。
收费真令人眼花撩乱:20元的VIP抢票通道,30元的VIP极速抢票通道、66元的至尊光速抢票通道……其中,智行火车票的APP,每多付1元钱就可以为抢中一张火车票提高0.1到1个百分点不等,“小费”200元封顶;携程网的35元极速抢票,66元专人闪电抢票,一天至少能*票刷**2万多次!

那不少朋友想问
“用抢票软件花了钱还没买到票,这找谁算账去?”
“付费的抢票软件到底是不是‘黄牛’?铁路公安抓不抓?”

2、火车票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社会的进步,“倒票”手段也在与时俱进。
但实际上,除了合法的火车票代售点外,其他加价贩卖火车票行为,都属于价格违法!

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曾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对火车票销售、代售服务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服务费5元封顶。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
二是代售车票过程中,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价格违法。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也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则明确,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如今抢票软件收费愈演愈烈,抢票软件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春运火车票供不应求。但这不能成为抢票软件“趁火打劫”的理由,并借此扰乱秩序、影响公平甚至哄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