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特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临渭区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凉州区关于

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对具有凉州区户籍且在省内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3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保”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一性补助8000元。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实施标准

NO.1

学业资助

向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对象在入学前发放资助金。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在校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NO.2

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促进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在传递*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同时,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为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01

勤工俭学

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作用,协助上级团委做好困难家庭子女勤工助学工作。同时,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02

关爱服务

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帮扶受资助学生,受资助学生入学后,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持续开展关爱服务,有效服务受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励志成才。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面向困难家庭大学生结对帮扶,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03

人才培育

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参与面,组织困难家庭学生在科创实践中学习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引导和激励困难家庭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困难家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04

返乡实践

结合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凉州区“雁归计划”品牌项目建设,开展青年创新创业社团活动,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实践内容,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资金安排

根据全区资助学生规模,资助金由省级财政安排和社会募集解决,对照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条件,坚持“应资助尽资助”原则,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实施。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实施步骤

NO.1

制定方案(1—4月)

认真研究制定《2023年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NO.2

政策宣传(2—7月)

学生资助项目启动实施后,通过主流媒体以及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NO.3

社会筹资(3—7月)

通过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争取助学资金支持,捐资助学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NO.4

业务培训(6月)

组织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干部参加团省委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熟悉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NO.5

摸底统计(6—7月)

由于部分学生存在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现象,为了防止漏统,一是组织各镇、街道上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并且随时更新信息。二是区教育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民政局对区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NO.6

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7—9月)

01

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具有凉州区户籍、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3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02

区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8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于8月23日前完成。

03

团区委会同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比对结果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在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团市委。

04

对于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学生,根据之前各镇、街道上报信息与民政部门所提供信息比对后,联系学籍地所在教育部门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3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8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于8月23日前完成。

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上级部门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NO.7

发放资助金(8—9月)

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NO.8

补充发放(9月底前)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部门审核无误后,报上级部门,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NO.9

跟踪管理(10月)

01

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区委按照100%的比例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02

团区委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15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由团省委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取消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NO.10

总结评估(11月底前)

团区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区政府。

NO.11

学子关爱服务(长期)

常态化开展学子关爱服务,协调沟通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区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各镇、街道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责任分工

团区委

牵头研究制定《2023年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按要求做好相关基础数据报送工作,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组织发放资助金,并和教育部门开展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配合上级团委做好困难家庭入学后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申请等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区教育局

对具有凉州区户籍、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3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汇总并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民政部门提供新生名册。联合团区委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和人才培育工作。及时做好助学金等各类补助金评审工作,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区民政局

将区教育局提供的入学新生名册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送团区委,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各镇、街道

按时上报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并随时根据调保动态更新人员信息。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

2023年2月开始实施,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凉州区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保障措施

NO.1

加强组织领导

凉州区2023年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区委牵头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密切配合,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NO.2

严格资金管理

对照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摸排统计,精准确定资助对象,避免出现漏发、错发问题。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要及时下达资金,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NO.3

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享受到政府资助。

来源:凉州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