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乱港分子素质有多差、人品有多低劣、道德有多败坏,在长达一年多的“修例风波”中,广大网友早已有所了解,而这一次港警国安处逮捕的一名乱港分子,则是将乱港分子的丑恶给具象化。
据环球网12月12日消息,港警国安处12日逮捕一名49岁男子,该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罪。
这名男子之所以被捕,是因其在个人社交平台账户发布多篇具有煽动意图的信息,其中包括有关在国际橄榄球赛事中播错*歌国**及写错*歌国**名称事件的帖文,具有明显的煽动“黑暴”、仇警及*辱侮***歌国**等违法行为。同时,该被捕男子还无视“反起底”条例,借早前西湾河抢枪案罪犯被判刑一事,再次发布针对在该案开枪的警员及其家属的“起底”帖文,伺机煽动仇恨。更加卑劣的是,该男子是一名摄像师,借助工作便利,诱骗多名年轻少女当模特,拍摄了大量色情及不雅照片,并将大尺度照片公开发布,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德。
“煽暴”、“仇警”、*辱侮***歌国**、“起底”港警、诱骗年轻少女拍摄色情片……原来,乱港分子就是这样一种龌龊货色,可谓是香港社会的“毒瘤”、“病菌”。事实上,并非这名乱港分子如此,在乱港群体中这是一种普遍现象。
比如说乱港首恶*智英黎**,早就有其沉迷于吸毒、*交滥**的新闻曝出,就在10日,他还因其长达21年的欺诈行为被判入刑5年9个月;“河童”黄之锋,连一篇文章都不能完整地读下来,却从12岁开始就在从事*中反**乱港活动,在乱港“手足”们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他还带着自己的小女友用各种手段敛财住豪华酒店、吃豪华餐;因为参与黑暴活动潜逃台湾地区的乱港分子,靠偷活命;黑暴势力占据香港校园与港警对峙的时候,那些黑暴分子依靠吸食*品毒**与港警对抗……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把乱港分子的真实面目暴露得一览无余。而它们最大的罪在于,忘恩负义,背叛国家,欺师灭祖,祸国殃民。
试问,私德、公德皆烂透的乱港分子群体,它们又哪来什么真正的“信仰”?由此可见,大部分乱港分子就是香港社会的一群LOSER,社会渣滓,已经无药可救。对于香港而言,它们赶紧跑去心心念念的英国,才是对香港做的最大贡献,也是唯一贡献。
在全香港民众对乱港分子形成“人人喊打”之势时,还有乱港分子胆敢如此嚣张地挑衅,港警国安处必定会满足它的“愿望”。对于该名被捕乱港分子,“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触犯“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看来,牢狱之灾是避免不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