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月月交税了还有其他税吗 (怎么工资月月扣税了还要年度交税)

2019年12月14日,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重磅发布,为方便广大纳税人能更清晰解读新政,特此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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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汇算的内容

一、 综合所得内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额。

二、计算公式:

(1)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1-2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20%)+稿酬收入×(1-20%)×(1-30%)

注:稿酬所得减除的30%,也可能作免税收入处理,整体不影响计算结果。

(2)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三、按规定可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不纳入汇算清缴范围。

注:除单独计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提前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内部退养一次性补偿收入、股权激励收入、领取年金收入等不在年度汇算清缴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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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总结:综合所得年收入不高、需补的税很少、无需补退税、有退税但不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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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有退税且申请退税的:

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预缴税款时,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4、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需要补税等情形。

总结:有退税且申请退税、收入高且补税金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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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续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请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款贷**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注:2019年度未扣或未足额扣的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等),汇算清缴都可以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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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注:标准申报:3月1日至6月30日;简易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3月1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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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注:综合所得收入来源多样化,且有保密需求的,并有个税专业知识的,一般会选择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本人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注:1、员工要求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汇算清缴,单位不得拒绝;2、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的,一般指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并妥善留存。

注:中介机构是不是有了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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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注:个税手机APP、网上税务局(如浙江https://its.zhejiang.chinatax.gov.cn/)、办税大厅、邮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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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总结:有单位:单位所在地;两处以上:选一处单位所在地;无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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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八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注: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稳妥起见,最好提供在境内开设的Ⅰ类银行账户。

(2)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注:补税方式多样化,退税账户是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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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并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注:说明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越来越好了。税务机关后续将会推出一系列的办税指引和税收宣传,各位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