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投资作为上世纪30年代的投资方法体系,必然面临与时俱进的问题。与时俱进意味着要根据时代特征、市场环境特征对价值投资方法体系做因时因地因势地必要性改革,这也是价值投资方法体系保持生命力的必由之路。但是问题在于, 改革应该如何着手呢?哪些能改?哪些不能改?哪些是正确的改革,哪些是错误的?
《基业长青》中有一段关于改革的极具启发性的精辟论述: “ 许多公司因为把核心理念和非核心的特定做法混为一谈而陷入困境。把核心理念和非核心的做法混为一谈时,公司可能在非核心的事物上(追求适应和前进时应该改变的事物)固守太久。*瞻高**远瞩的公司小心地保存和保护核心价值观,但是核心理念的所有表象都可以改变和演进……我们由此得出本书的中心观念,亦即 ‘保存核心,刺激进步’ 的根本动力是*瞻高**远瞩公司的基础。 ”
我觉得这段话说清楚了什么是正确的改革观。
“修正主义”是从政治学中借用过来的概念,我理解的对于价值投资的“修正主义”,就是对于价值投资核心理念的“修正”或“改变”,这当然是一种错误、失败的改革,走了“改旗易帜”的邪路。
现在的问题是: 我目前正在实践的期货版价值投资,究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正确改革”,还是一种错误的“修正主义” ?有朋友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我所谓的“期货版价值投资”,其实质是改变了价值投资的核心原理,是“修正主义”。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对此我有如下几点思考:
其一:区分“正确改革”和“修正主义”,关键在于区分价值投资的核心理念和非核心理念(做法)。 而关于什么是价值投资的核心理念(不可变),什么是非核心理念(可变),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没有一个较为广泛的共识,一千个人可能有一千个答案。举个例子,是否有杠杆这个是不是价值投资的核心理念呢?有人觉得是,有人觉得不是;集中投资是不是核心理念呢?其实最初格雷厄姆倡导的是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巴菲特某种程度上修正为了集中投资。所以价值投资核心理念和非核心理念的区分,有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其二:要将“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两类错误联系起来看,两手抓、两手硬。 “修正主义”当然值得警惕和克服,但有些朋友怀疑我的期货版价值投资是“修正主义”,不是基于对于我的实际做法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仅仅基于“两个凡是”的“教条主义”立场来批判。其核心表现就是认为只有严格遵循“巴菲特模式”才是“正宗的价值投资”, “凡是巴菲特说过的话,都要严格遵循,凡是巴菲特没有说过、做过的事,就不能做。” 对此我不敢苟同。
巴菲特之所以能成为现在的巴菲特,除了认真继承格雷厄姆的价值投资方法体系外,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在继承的过程中,也注意克服“教条主义”的倾向, 比如,上世纪50年代初,格雷厄姆基于自己的保守偏悲观地立场,劝巴菲特暂时不要急着进股市,如果巴菲特教条地听了老师格雷厄姆的话,就会错过美股近20年的牛市;再比如,上世纪60年代中后期,巴菲特如果死守格雷厄姆烟蒂股投资的教条,不敢与时俱进,不敢由“低价买入烂企业”向“合理价格买入优质企业转变”,巴菲特也无法成为现在的巴菲特。
其三:从逻辑的角度,目前我自认为期货版价值投资并不是“修正主义”。 理由在于:我的总体设计框架是符合“保存核心,刺激进步”的改革原理的,我的设想和初衷是要将价值投资的核心理念与期货的交易特征结合起来,最终实现价值投资的“期货化”。因此我是有主动去坚持价值投资的核心理念的:比如投机和投资的本质区别,价值与价格的关系问题(由此衍生出市场先生理念),安全边际等等,我觉得只要在核心理念上坚持了价值投资的基本原则,那么即便在非核心的具体做法上进行了因地制宜地适应性改变,也不能算“修正主义”。
其四:期货版价值投资是不是“修正主义”,最终要靠实践检验。 毛主席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新民主主义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论》)
因此,我对价值投资核心理念与非核心理念的认知和区分是否正确,相应投资手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价值投资原理且行之有效,这些都要靠投资实践来检验。“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我只能抱着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一方面警惕“修正主义”,另一方面警惕“教条主义”,步步为营,实事求是,有错就改,只有这样,或许才能在投资中找到“真理”,得到我想要的投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