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2022年5月31日是第35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草烟**威胁环境”。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有关要求,加强控烟科普宣传,助力健康素养水平提升。

*子烟电**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类似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大多由烟液(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电源、雾化部件和控制单元等构成,在电源供电和控制单元作用下,烟液受热雾化后形成烟雾和可吸入气溶胶,从而产生与使用卷烟相似的体验。因此,世卫组织称其为“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

一、*子烟电**“危害小”?
*子烟电**自上市后在全球迅速流行,《2018中国成人*草烟**流行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子烟电**的使用率为0.9%,*子烟电**使用者约为1035万。没有焦油产生的烟气,并不代表*子烟电**就是“健康”的。现有研究发现,*子烟电**液中含有甲醛、乙醛等有害物质。
甲醛具有极强的致癌性,并且会抑制呼吸道上皮细胞纤毛的运动,进而对呼吸道产生损害。有研究还发现,随着烟液的温度升高,甲醛、乙醛等的浓度明显增加。
此外,*子烟电**液中检出*草烟**特有的亚硝胺, 其中N1-亚硝基降*碱烟**、4- (甲基亚硝胺基)-1-(3-吡啶基)-1-丁酮,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I类致癌物。
*子烟电**气溶胶中也含有有毒物质。气溶胶中可检出如锡、铜、镍、砷、铜等重金属元素,随着重金属元素在体内的累积,可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损害,尤其是神经系统。
虽然*子烟电**气溶胶的纳米粒子质量很小,但吸入肺内之后对身体的健康危害可能更大。此外,*子烟电**气溶胶中的羰基化合物含量与*子烟电**中加热圈温度呈正相关,随着加热线圈温度的升高.气溶胶中羰基化合物浓度也在升高。
*子烟电**烟雾具有细胞毒性。暴露于*子烟电**烟雾中的细胞更容易发生DNA损伤和死亡。*子烟电**气溶胶中含有丁二酮和2,3-戊二醇,可损伤正常人支气管上皮细胞纤毛功能,并且下调与纤毛相关的基因表达。另有研究发现,*子烟电**液体和气溶胶的细胞毒性对人肺成纤维细胞、肺上皮细胞( A549 )和人胚胎干细胞具有明显的细胞毒性,不同品牌、口味的*子烟电**均具有细胞毒性,可导致细胞凋亡、细胞损伤等的。警醒我们应该认识到*子烟电**可能对人体产生损害的事实。
以上证据显示,*子烟电**的气雾并不像营销这些制品时常常宣称的那样,仅仅是“水蒸汽”,仍含有尼古丁、有毒物质并产生细小、超细微粒。*子烟电**的使用对青少年和胎儿造成严重威胁。由于*子烟电**没有肉眼能看到的烟雾,这一虚假“安全性”使消费者通常认为使用它比吸烟更安全。但*子烟电**中尼古丁以及其它化学品的含量方面差异很大,消费者无法知晓其所购买的产品实际包含了什么物质。
*子烟电**不能消除二手烟对不吸烟者的健康影响,因为*子烟电**也会向室内排放可吸入的液体细微颗粒和超细微颗粒、尼古丁以及致癌物。
我们知道,气溶胶粒径一般0.1毫米及以下,呼出人体后很快(1秒甚至几十毫秒内)蒸发,形成飞沫核(粒径几微米),且飞沫核长期悬浮在空气中并随空气迁移,其传播距离可达数百米甚至更远,增加了无接触传播的风险。因此,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封闭或者半封闭的空间,如家中不通风的室内、没有通风的汽车内部、狭小的办公室环境等,更要重视这种气溶胶传播带来的隐型健康危害。

二、 *子烟电**能帮助戒烟?
使用*子烟电**可能致人更容易使用卷烟,这一现象在青少年中尤为明显。一项包含91051例青少年受试者的Meta分析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使用*子烟电**后成为卷烟使用者的风险是从不使用*子烟电**者的2.21倍。*子烟电**除了会吸引青少年使用卷烟外,本身亦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不良影响。2016 年《美国卫生总监报告》中关于青少年*子烟电**使用的报告显示,*子烟电**中的尼古丁会影响青少年的大脑发育,青春期使用会对青少年的注意力、学习、情绪波动和冲动控制产生影响。
对于大部分吸烟者来说,*子烟电**的使用将造成减少使用卷烟,而不是戒烟。这将导致双重使用*子烟电**和卷烟。世界卫生组织早在2008年即提出要求“*子烟电**推销商应该停止无证据的戒烟功效宣传”。目前没有任何政府或机构批准任何*子烟电**制品用于戒烟。使用*子烟电**无法达到完全戒烟的健康效益,对于*草烟**依赖者仍推荐寻求戒烟热线或戒烟门诊等专业戒烟服务。
基于此,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子烟电**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对于青少年而言,*子烟电**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不良后果,同时会诱导青少年使用卷烟。
控烟行动是健康中国15项行动之一,沈阳市将*子烟电**纳入《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范畴,主动呼应时代潮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近日,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实施条例》,增加了第六十五条:“*子烟电**等新型*草烟**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3月,国家*草烟**专卖局关于发布《*子烟电**管理办法》的公告,这正体现了政府加强对*子烟电**等新型*草烟**制品监管、保护人民健康的决心。
【本期专家】

李涵,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五部部长,医学博士,在站博士后,主任中医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睡眠分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青年中医委员会常务委员、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心脏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百千万人次工程万人层次人次,沈阳市健康教育专家讲师团成员,入选沈阳市健康教育知名专家库。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十余项科研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