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6月23日召开的商丘市民协三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获悉,商丘市文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开展首届“商丘老字号”评审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原产地保护与传承发展,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老字号的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同时促进我市乡村产业、文化、旅游繁荣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联有关工作安排,商丘市文联决定开展首届“商丘老字号”评审活动。

参评对象为:在商丘市辖区注册登记的食品餐饮、中医药、工艺美术、老店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项目。创始年代在1956年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前,目前仍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集体或国营企业单位。
“商丘老字号”评审将遵循“历史、特色、形象、影响”四大基本标准。具体如下:历史——参评项目创立相对较早,有明确的字号,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商业文化底蕴;创始与传承脉络清晰,上承下传一般不少于四代;文字、图片、史料记载、遗存实物真实;特色——有固定或相对稳定的制作、加工、生产、经营服务等场所。参评项目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和技艺,生产制作方法独特,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商丘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形象——必须在商丘市辖区注册登记,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群众口碑好。影响——以卓有特色的方式在商丘经济、文化的发展中留下深深烙印,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符合参评标准的单位(个人或组织)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产品技艺或服务图片资料及三分钟左右视频介绍,交由各县(市、区)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商丘老字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综合考量各项标准,符合要求的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
参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止;参评受理地址为: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原古城蔡家大院);参评联系人为:陈川(电话15993996603)、孙志杰(电话13781539160)。
(商丘日报融媒体记者 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