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毛姆,你会从这本书获知毛姆的全貌。
你对毛姆了解越多,从这本书得到的体会越深。

《1984》作者乔治·奥威尔说:“毛姆是对我影响最深的现代作家。”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说:“毛姆一直在我喜爱的作家之列。”
张爱玲说:“我承认自己是毛姆作品的爱好者。”
我喜欢毛姆的小说,也写过不少 (可点击合集:“最会讲故事的人”毛姆)。《毛姆文学课》(另译《总结:毛姆写作生活回忆》)在毛姆64岁时出版,是毛姆酝酿多时、对他具有重大意义的自我总结、写作生涯回忆。
毛姆说,在《泰晤士报》的讣告栏,六十多岁已经是很不健康的年纪。他动笔写这本书,写好了就能平静地面对未来(他没想到,离他被上帝带走还有近三十年呢,他在91岁在法国去世。)
它们一旦写成,我也就和它们做了了断;我的大脑可以腾出地方盛装其他事物了。因为我希望这不会是我写的最后一本书,人不会在立下遗嘱后马上死去,立遗嘱只是以防万一。妥善安排好各种事务,人也就为不用忧心将来地度过余生做了很好的准备。等我写完这本书时,我就会知道自己立身于何处,到那时,我就可以用余下的岁月做自己选择要做的事情了。
他说:“此书既非自传,亦非回忆录。”
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将灵魂从某些观念中解放出来,这些观念在我的灵魂中徘徊太久,使我觉得不适。我并不追求去说服什么人,也没有教导别人的天性;在知道某件事时,内心也没有要将其传授给别人的欲望。人们是否赞同我,我并不特别在意。
在这本书里,前半部分回顾了他的作家职业生涯、个人经历,后半部分探讨了他的哲学观、宗教观和人生观,期间穿插了他对众多知名作家的评价,文学、历史、艺术、哲学、宗教等领域他都信手拈来,侃侃而谈,让人获益良多。

▲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
如何写作?
毛姆在这本书里“必须把自己当作重要人物来写”,他说了他的出身和经历。
他的家族一直从事法律工作,他喜欢写作,就如同鸭子喜欢水。
母亲在他8岁的时候离开人世,父亲则在他10岁的时候离开人世,他对父母的了解不多。
母亲非常漂亮,和父亲像“美女与野兽”的组合。
父亲有浪漫情怀,在巴黎西郊的一座小山头买了一块地,建一幢夏天住的房子。父亲订购了大量玻璃,并在玻璃上刻上了反“邪恶之眼”的标记,父亲是在摩洛哥看到这个标记的。

▲ 书本原名The summing up,封面有反“邪恶之眼”的标记。
毛姆的父亲在巴黎做英国大使馆的律师,他从小被送去法语学校,对英语所知甚少,九岁时被带去英国牧师的公寓上课,牧师教他英语的方式是让他大声朗读报纸新闻。他没有上过正规的英语课,写作也是自己教自己。
那时人们推崇华丽的短语和带有异国情调的生硬句子,追求结构的丰美,但他觉得那些精巧优美的句子背后是一种疲惫苍白的性格。
我想摒弃浮华辞藻,用尽量直白、不矫饰的方式写作。我要写的东西太多,所以没法浪费字词,我只是想把事实记录下来。开始的时候我定下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完全不使用形容词,我认为如果能找到确切的词语,那么恰当的描写性形容词不要也罢。
毛姆把写作的目标定在清晰、简洁和悦耳上,这三种特质按照重要性排序。
我一个个说。
清晰是最重要的,要做到清晰要经过严格训练。
毛姆认为造成晦涩的原因一种是源于疏忽,一种是有意为之。
疏忽是因为作者显然没有说出他们想要说的意思,或者作者对自己的意思都不十分确定;而以贵族式的唯我独尊为矫饰的晦涩是有意为之,这种晦涩不仅庸俗,而且短视。
简洁是优点。
诗歌是巴洛克式的。巴洛克是悲剧的、巨大的、神秘的,也是根本的。它要求兼备深度和洞察力。而散文是洛可可式的艺术,它需要品位甚于力量,得体甚于灵感,气势甚于庄严。
悦耳排第三,“你是否认为它重要,必然取决于你耳朵的敏感度。”
语词有分量、有声响、有外表,只有考虑到这些,你才能写出优美动听的句子。
毛姆不赞成守旧。
人应当用他那个时代的方式写作,语言是生动且一直在变化的,努力像身处遥远过去的作家们那样写作,只能导致不自然。
如果说文体追求“经典”,用当代的方式写作是“庸俗”,那么毛姆说:“我情愿一个作家庸俗,也不希望他做作;因为生活就是庸俗的,作家追求的就是生活。”

▲ 初版的《作家笔记》。
毛姆的第一部小说是《兰贝斯的丽莎》,根据学医的经历写成,寄去的第一家出版商就接受了。这本书出版一个月后就再版,毛姆相信自己可以作为作家谋生。
我对写作一无所知。尽管就我的年龄而言我已经读了很多,可我读时不加辨别,只是狼吞虎咽地一本接一本地读从别人那儿听到的书,看看它们讲了什么;尽管我觉得自己从中得到了什么,但在我决定从事写作时,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莫泊桑的小说和短篇故事。
毛姆发现写戏剧更轻松,他在脑海构思戏剧的种种场景,发现对话比较容易写。
我很高兴作为戏剧家赚了很多钱,它给了我自由。我小心地对待这些钱,因为我不再想重回因为缺钱而无法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的状态了。
写戏剧要了解观众,要传递观念并避免说教,毛姆说秘诀就两句:紧扣要点,能删就删。
剧作家和记者需要的天分非常相像,要对好的故事和有力的论点有敏锐的眼光,要有生气,以及生动的写作方式。除此以外,所有的剧作家都需要一种特别的技巧,我不知道有谁能够发现这技巧包括什么,它学不来,其存在无需教养和培养。它是一种能力,使剧作家能穿过脚灯把要表达的话说出来,讲成一个就像是实际存在的故事,这样它就在观众面前鲜明地活动起来。这是种非常稀罕的能力,也是剧作家比其他艺术家酬劳高得多的原因。

▲ 1908年,伦敦西区同时上演了毛姆的4部戏剧,让他成为红极一时的剧作家。当时英国一家媒体刊登了一幅漫画,画中莎士比亚站在毛姆的戏剧海报前,痛苦地咬着自己的手指头。
有种观点说“每人都能写一本书”,但毛姆提醒“它并没有说第二本书”,业余爱好者出的下一本书是毫无价值的。
业余人士和职业人士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后者有进步的能力。我重复一遍,一国的文学并非由几本优秀作品构成,而是由一大批作品构成的,而这批作品只能由职业作家创作出来。
职业作家不能等灵感。
很明显,没有哪个职业作家可以做到想写的时候才写。如果要等到进入状态,等到获得其所说的灵感,他就会陷入无尽的等待,最终少有或者没有产出。职业作家能创造状态。他也有自己的灵感,但他通过有规律地设定工作时间来控制灵感,并使其听从自己的吩咐。
创作给了他精神上的自由,实现了自我满足。
艺术家把自己的作品称作其思想的结晶,把创作之痛比作生育之痛,并非空口无凭。它就像某种有机物,当然不仅仅在思想中,还在他们的心脏里、神经里、内脏里发育;还像他们的创作本能从其灵魂和肉体的经历中演化出的某种东西,最终这种东西变得让人难以忍受,艺术家们必须将其摆脱掉。摆脱之后,他们就享受到解脱的感觉,并在一个甜美的时刻安详的憩息。
众所周知,毛姆从生活中提取人物原型。他说伟人乏味,小人物则是各种对立矛盾的集合体,是取之不尽的素材。毛姆采用活生生的人,按照他们的性格,把他们放置在各种情境当中,或者说他们创造了自己的情境。
有人告诉我,有天生的歌手,也有后天造就的歌手……天生的歌手可能没有接受过充分的训练,既没有技巧,也没有知识,他可能触犯了艺术所有的法则,但这却是他的声音让你着迷的魅力所在。当这些天籁魅惑了你的耳朵时,你会原谅他的散漫自由、他的粗鄙卑俗,以及他只诉诸直白的感情。我是个后天造就的作家。
小说家必须避免卖弄,不要让技巧盖过主题。
小说家没必要成为任何主题的专家,他只做自己主题的专家就好;反之,则对他有害,因为人性软弱,很难抗拒不恰当地使用其专业知识的诱惑。小说家太重技巧就不够明智。
小说要注重情节,作者就像山洞里围火讲故事的人。
在戏剧当中,我发现自己身处传统的模式中时,非常自在。作为小说作者,我上溯无数世代,回到新石器时代人们藏身的山洞中围火讲故事的人身上。我有某种故事要讲,它也让我有兴趣去讲。对我而言,它本身就是个很好的主题。

▲ 青年时的毛姆。
如何找写作素材?
毛姆说他从不缺少写作主题,他的脑子里有太多故事。
他的写作素材怎么来的?我总结了一下,主要三方面:阅读、个人经历、旅行。
毛姆是书痴,他好奇心太强,迫不及待地读完一本又一本。
他说自己是差劲的读者,读得很慢,不管一本书多糟糕,使他多厌烦,他还是会把它读完;另外,他读过两遍的书几乎没有。虽然很多书只读一次是没法获取全部价值,但当时已经感受到了,即使忘了细节也是永恒的滋养。
毛姆说,一些年轻人请他开列必读书单,他做了,但他们很少去读这些书,似乎没有好奇心。
作家只有自我更新才能做到多产,而要自我更新,他的灵魂就需要新鲜的体验不断地加以丰富;而没有什么比对过去那些伟大文学进行迷人的探险更丰富的源泉了。
毛姆的个人经历很丰富,我慢慢说。
毛姆父母早逝,叔叔抚养他,希望他做牧师,但他后来决定做一名医生。
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还有大部分本该用在医学研究上的时间都用来阅读和写作。我大量地阅读,我的笔记本上满是对故事和戏剧的看法、对话的片段,以及阅读和正在体验的经历带来的非常率真的思考。
从医使他接触到原汁原味的生活,激发了他的戏剧本能,挖掘出他的小说家潜质。
我目睹了人们怎样死去,也目睹了人们怎样忍受痛苦。我看到了希望、恐惧和解脱的样子,也看到了绝望在人们脸上画出的暗纹;我还看到了勇气和坚定。
当毛姆获得剧作家的成功,获得奢侈的生活,获得友情和爱情的陪伴,获得生活的舒适和安稳,他厌倦了,他渴望一种不同的生活状态,渴望新鲜的经历。
此时,“一战”爆发了,毛姆去法国加入了一个急救车部门,后来又加入了情报处。
这份工作让我感觉浪漫的同时又感到荒谬。我被传授摆脱跟踪者的方法,在意想不到的地点秘密会见情报人员,以秘密的方式传递信息,偷越国界运送报告;这一切无疑都非常必要,但这一切也像极了那时人们熟知的犯罪小说中的情节,对我来说,它剔除了战争大部分的现实感,我只能把它看作或许某天会对我有用的写作素材。
这段经历当然没有浪费,他写了《间谍故事》 (点击蓝字可跳转) 。
之后,他又被派到俄国的彼得格勒去完成任务。到了彼得格勒三个月之后,政府垮台,他所有的计划都泡汤了。
我为自己这份工作肩负的责任感感到兴奋,我是作为私人特工去的,必要时可以否认身份,我按指令联系与政府敌对的*党**派,设计使俄国留在战争中,并且防止同盟国支持的布尔什维克取得政权。
从俄国回到英国,毛姆病倒了,生命中第一次,他发现躺在床上那么愉快。他读书、思考,时间飞逝而去。他在疗养院见到很多有关人性的东西,如果没去过,他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知道。
当他病好了,战争结束了,他去了中国旅行。
我去的时候的感觉,就和任何对艺术感兴趣、想看看有着古老文明的陌生民族的礼俗的旅行者一样;不过我确实还是带着这样的观念:我肯定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他们的相识会丰富我的经历。我确实做到了。我在笔记本上记满了对地方和人物的描述,以及由之联想到的故事。我逐渐意识到自己能从旅行中得到的特别益处了;之前,这只是一种本能的感觉。这一方面是精神的自由,另一方面也是收集可能对自己创作有用的各色人等的信息。那之后我去了很多国家旅行。
毛姆在经历大概七次长途旅行之后,发现“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不过是容易夸张的事实,实际上人们是非常相像的,同样的环境以同样的方式锻造他们,一些环境的特征又塑造了他们的某些个性。
他在人身上发现了某种同一性,遇到越来越多以前遇过的类型,他们不再引发他的兴趣。他确定旅行不会有进一步的收益,而且他在旅行中有两次差点死于发烧、差点淹死、强盗朝他开过枪,他乐于重回一种更有序的生活方式。
我停止了旅行,因为我觉得旅行不再能给我更多的东西了。我不能取得新的发展。我已经抛弃了文化的傲慢,我的状态是全然的接受。我向人要求的不比他能给我的更多。我学会了容忍,我因他们的良善而高兴,但我不为他们的恶行而沮丧。我已经得到了精神的独立。我已经学会了走自己的路,而不去考虑别人怎么想,我为自己要求自由,也准备好给予别人自由。

▲ 老年时的毛姆。
毛姆的花式吐槽
毛姆以毒舌闻名,据说丘吉尔主动和毛姆订下一个约定:彼此不要相互讽刺挖苦。在书里,毛姆依旧以风趣幽默、毒辣凝练的语言“花式吐槽”。
他说一些政客并没有非凡的智慧,只是具备演说之才,但是演说之才未必与思想力相伴。
在我经常造访的几个政客的宅邸,他们谈话的口吻不改旧调,就好像经营大英帝国是他们的私事。
他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热衷见名流。
跟朋友说你认识名人来获取声望,只能证明你自己微不足道。名人们琢磨出一种手段来应付他们遇到的人。他们戴着面具示人,面具往往令人印象深刻,而他们却很小心地隐藏起真正的自我。他们扮演着人们所期望的角色,熟能生巧,不过要是你以为他们的公众形象同他们内在真实的自我是一回事的话,那你就太傻了。
毛姆根据活生生的人去创作,人、风景、事件都是素材。
在我看来,很多作家根本不观察生活,而只是从他们幻想的很多形象当中,依库存量创造人物。他们就像是根据对古董的记忆位置图案的绘图员,从来不试着去画活生生的模特儿。他们充其量也只能给心中的幻想似是而非的形状而已。
毛姆讨厌对文化过度自负的人,文化作用于人生,其目的不在于美而在于善。
读一千本书并不比犁过一千片地更有价值。能够正确描述一幅画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车毛病出在哪里更有功用。每个行业都有专门的知识。股票经纪人也有他的知识,技工也是如此。知识分子愚蠢的偏见在于认为只有他们的知识才是有用的。真、善、美并非是那些上费用昂贵的学校、泡在图书馆或经常出入博物馆的人的特权。艺术家没有借口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艺术家如果以为自己的知识比别人的知识更重要,那他就是傻瓜;如果他不能以平等的立场愉快地面对别人,那他就是个笨蛋。

▲ 丘吉尔(左)与毛姆在树荫下乘凉。
毛姆的哲学观
这本书出版后,大多数人对毛姆的职业作家生涯感兴趣,尤其是他结合个体经验谈写作的部分,启发性很强;但他的宗教和哲学思考则没有引发广泛关注。
我觉得后半部分很精彩,毛姆直言不信上帝、不信永生。“生命并无理由,生命亦无意义”,唯一有价值的生存是个体的完全生存。
毛姆认为,一个人信仰什么无足轻重,上帝不会因此责罚他们。
无论如何,我心中不再信仰上帝,我感到了来自一种新的自由的狂喜。但我们并非只有心来信仰,在我灵魂的某个深处,仍有旧日对地狱之火的恐惧在徘徊,我的狂喜长久以来都被那古老焦虑的阴影所冲淡。我不再信仰上帝,我的骨子里仍旧相信魔鬼。
到了24岁,毛姆已经建构了一套体系完整的自我哲学,“它基于两条原则,事物的相对性和人类的圆周性。”他把信念表达为两句:“遵从自己的意愿,适当留心街角的警察。”
毛姆谈到罪恶无处不有,哲学、神学都各有说法,但只有灵魂转世的解释能吸引他。如果每次生命都决定于前世的所作所为,那么就可能顺从地接受自己的不幸吗?痛苦无意义?
罪恶存在着,无处不有:痛苦和疾病、我们所爱之人的离世、贫穷、犯罪、罪过、受挫的希望,这样的列举无穷无尽。哲学家们提供了怎样的解释呢?有人说罪恶从逻辑上讲是有必要的,这样我们就懂得善良了,有人说世界就本质而言是存在善恶之间的对立的,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说,它们互为必要。神学家们提供了怎样的解释呢?有人说上帝设置罪恶是为了训练我们,有人说上帝把罪恶降临到人类身上,是为惩罚其罪过。
毛姆说,如果上帝存在,那么上帝并不通情达理。
他那么渴望着被人信仰,以至于你会觉得他需要你的信任来确认自己的存在。他答应给那些信仰他的人以回报,威胁那些不信他的人要给他们可怕的惩罚。就我而言,我无法信任一个因为我不信他就对我怒目而视的上帝,我无法信仰一个比我还没有忍耐力的上帝,我无法信仰一个既不幽默也无常识的上帝。
毛姆盼望年老,毫不沮丧。
因为完整的人生、完美的模式包括老年,也包括青年和成年。清晨之美和正午之光都很好,但如果有人拉下窗帘、打开电灯为的是隔开夜之宁静,那他就太傻了。老年之乐虽然和青年之乐不同,却不逊于青年之乐。
书的最后,毛姆探讨古老智慧认为最有价值的真、善、美。
人们总是为自己的虚荣、舒适和便利而牺牲真理。他们不是靠真理生活,而是靠伪装生活,而他们的理想主义有时在我看来,不过是要努力在自己创造出来以满足其自负的虚幻之上,加上真理的声望。
美是什么呢?毛姆说,美是一个句号。
当我想到美好的事物时,我发现自己除了注视和钦慕,什么都做不了。它们给我的情感是强烈的,但我没法保有它,也没法无限地重复它;世上最美好的事物最终都以让我厌倦而收场。
对美的判断并非一成不变。
美是和特定时代的需求相关联的,去检视我们认为美好的事物的绝对之美是无益的。如果美是给予生命以意义的价值之一,那么它就是一种不断变化、因此无法分析的东西,因为我们无法感受我们祖先感受过的美,就如同我们无法闻到他们闻过的玫瑰花香一样。
毛姆批判那些虚伪的鉴赏家,他说“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正确的行为。”既然美是生活的重大价值之一,那么审美不该是某个阶层的特权,“一门一派的艺术只是玩物而已。”
我现在所说的是那些把思考和欣赏艺术作为生活主要内容的人,我发现他们少有可敬之处,他们虚荣而且自满。他们干不了实际的生活事物,却轻视那些谦卑地从事命运强加给他们的平凡职位的人。因为读过很多书,或是看过很多画,他们就自认为比别人优越。他们用艺术来逃避现实生活,并且带着对普通事物愚蠢的轻蔑,否认人类基本活动的价值。
善有点乏味,毛姆先谈了爱。爱有两层含义,*爱性**和慈爱。爱的力量很强大,但心的变化也是人性的自然结果。
很多人痛恨它的力量,愤怒地乞求从它的重负中解脱出来。他们拥抱自己的锁链,但因为知道它们是锁链,所以也憎恨它们。爱不总是盲目的,但很少有什么事比全心全意去爱一个自己知道并不值得去爱的人更加悲惨。
和美不同,善可以完美而不沉闷,善比爱更伟大。善表现在正确的行为当中,谁又能解释何为正确的行为呢?毛姆认为最佳答案是路易斯修士给出的:“生活之美就在于此,每个人的行为都应该符合其天性和职分。”

▲ 毛姆作品手稿。
我一直觉得毛姆的文字很真诚,他不受评论家待见,被称为“二流作家”,他说“我对自己的文学地位没有幻想。”书评家不喜欢又怎样,他深受读者欢迎,通过写作赢得巨额财富,过着奢华舒适的生活。
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说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我走的是自己的路,沿着自己为自己制定的路径,努力用自己的作品去充实寻找到的模式。
毛姆的一生经历丰富多彩,他是人性观察者,他是最会讲故事的人。他记得在一次解剖课上,讲师说:“在解剖学上,不常见是正常的。”人也是,正常是理想,“不正常”才常见吧。
有人声称苦难有益,那么毛姆这段话值得大家朗读并背诵:
我知道苦难无法使人高贵,反而使人卑微。它使人自私、猥琐、狭隘、猜忌。它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在细小的事情上面。它没有使人超越人本身,却使人称不上真正的人;我曾残忍地写道,我们不是从自己的苦难,而是从他人的苦难中才学会了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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