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国家扶持政策有什么新规定 (国家政策扶持创业项目有哪些2023)

你胆子也太大了吧

刚毕业就想创业?

不用管别人支不支持你

邛崃人社局顶你!

针对毕业大学生创业

有以下政策为你提供帮助哦

一、大学生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且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适用对象:

毕业5年内且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创业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1.《邛崃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现场核查记录表》(本人签字确认),请到创业所在地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5.社会保障卡;

6.创业实体概述(概述主要包括经营内容、市场前景、发展计划、吸纳就业情况、照片等);

7.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复审。

文件依据: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

咨询方式:

028-81740282

邛崃市就业局就业创业科

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市民中心9楼

二、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适用对象: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中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款贷**的毕业生。

操作流程:

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报《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和对应身份类型证明材料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

咨询方式:

028-88793758

邛崃市就业局就业创业科

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市民中心

三、个人创业担保*款贷**

提高前:创业者个人最高申请20万元

提高后:创业者个人最高申请 30万元

1.适用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员复**转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2.*款贷**期限:

最长可达3年。

3.*款贷**利率:

个人承担年利率低至2.05%(随市场报价利率LPR变动)。

4.其他条件:

除助学*款贷**、扶贫*款贷**、住房*款贷**、购车*款贷**、五万元以下小额消费*款贷**(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款贷**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款贷**。

温馨提示:提额截止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028-81740282

邛崃市就业局就业创业科

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新市民中心

四、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群体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

重点群体具体指:

贫困家庭劳动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及子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成都市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

补贴标准:

每人1600元。

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等学员在培训期间可申请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申请条件:

符合成都市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

文件依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21号)

联系方式:

028-88769969

邛崃市就业局培训科

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市民中心9楼

-END-

来源 | 邛崃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