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驾驶粤B号牌小车行驶至东莞桥蛟路银园街时,与使用玩具车上路的李某(5岁)发生碰撞。
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让我们来看看事发时双方的情况

粤B号牌小车
驾驶人张某
事发路段人流量大
而张某驾驶小车行经时
因视线盲区避让不及没有减速

那5岁的李某又为何骑着玩具车
独自外出呢?
玩具车上路
使用人李某
经询问,民警得知:当天下午,趁着家长一时不注意,李某独自带着玩具车上了马路,在横过马路时发生事故。

经医院检查
李某胸部、肺部受伤,全身多处挫伤
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该起事故中,张某驾车对道路行人情况观察不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使用玩具车的李某及其家长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马路不是游乐场,家长有看护和教育的责任
平衡车、滑板车等
儿童喜爱的玩具或器械
不能上道路行驶!
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

近日,竟还有小学生在马路上
逼停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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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莆心湖往蛟乙塘商业大道红绿灯路段,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无视信号灯横穿马路,大货车、小车瞬间刹停,孩子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
未满12周岁的孩子
不得骑车上路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上道路行驶。这是由于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如果骑车上路的话,很可能会发生危险。
暑期是儿童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段
儿童的安全交通意识还未完全形成
危险认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容易受到交通意外的伤害
再加上一些监护人疏于看管
车辆物理盲区等因素
都是儿童出行安全的严重威胁
相信很多同学在放假之前
都上了一堂由交警蜀黍讲解的
“交通安全教育课”

学校放假,但交通安全不能放假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课堂
为孩子们科普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从步行、骑车、乘车三方面
为孩子们做出详细的安全提示
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所有家长必须警醒
请看好孩子!
看好孩子!
看好孩子!
别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范围
别让你的一时疏忽毁了孩子一生
各位家长必须以身作则,遵守交规
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
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地方、行为
家长和孩子心中都要有预警信号
自觉远离、自觉避免
来源:塘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