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清明 | 文明祭祀 | 保护生态
3月30日是我市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咨询日暨“3·30”警示日。 据统计,我市现有森林资源面积 780.67万亩,森林蓄积 2634.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 41.7% 。
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火灾风险加大。让我们看看那些因为祭祀不当惹下的祸吧!
案例一

2018年2月18日13时左右,天星乡公子寺村发生山火。经立案查明:该起山火系刘某和给其逝去的亲人上坟烧纸引发,过火面积104.8亩,受害森林面积39.7亩,刘某和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于2020年1月至3月在嘉陵区补植柏木苗木3.6亩。
案例二

2020年3月19日上午10点,安平镇依阳桥村15社村民彭某琼上坟烧纸引发山火,过火面积814.7亩,受害森林面积60.9亩。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彭某琼被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警方提醒
森林防火期内, 在林区及其周边上坟烧纸、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将被依法处警告、罚款和十日以下拘留。
同时,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极易构成失火罪。《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类别及立案标准》: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火苗再小
也可能酿成大祸
请每个人树牢防火意识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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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量选择献花祭拜
网络祭祀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
表达自己对亲人的哀思与牵挂
严防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构成违法犯罪
给本人、家庭带来更大的悲伤
来源:南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