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阿城区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阿城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现公布如下:

第一项: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诉讼服务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涉企类案件,提供涉营商环境事项释法答疑、投诉举报等服务。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为涉企案件开辟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坚持以企业发展、所需为落脚点,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制定涉企纠纷“一次办好”立案材料清单,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涉企纠纷立案“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第二项:深化涉企纠纷诉源治理

强化诉源治理,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的模式,对涉企案件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减轻企业诉累,引导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解决纠纷。对暂时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促进纠纷及时化解,保障企业生存发展。

第三项: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

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快涉企案件办理节奏,使涉诉企业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加强审判管理全流程动态监管,强化案件审限管理,严把延长、扣除审限审批,对临期在办案件、将超审限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及时跟进、预警、督办。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审委会规则等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实现裁判结果公正、透明、可预期。

第四项: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

围绕“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目标,加大移动微法院应用力度,完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网上阅卷等功能,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实现网上能办即办;广泛应用“云庭审”“异步审判”等线上庭审工作方式,有效解决距离远、出行成本高等导致的“诉讼难”问题,打通庭审“最后一公里”,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掌上办理”。

第五项: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方法

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实现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良性互动。在诉讼服务大厅、区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破产清算专门办理窗口,拓宽破产清算案件受案渠道,对程序性事项一次性告知。组建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思路,有序推进公益强制清算工作。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机衔接。

第六项:依法办理涉企刑事案件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以及侵犯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及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正确把握经济犯罪入罪标准,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末端处理和前端治理于一体,助力涉案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项: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

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案件受理前公安、检察机关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不得简单为方便审判而变更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不得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企业财产。确需对被执行企业的经营性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在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尽量“活封”“活扣”,并允许企业合理使用,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八项: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实效

压缩查控财产时长,提升财产处置质效,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提高执行财产处置透明度,全面客观披露财产现状,规范财产评估、拍卖程序,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雷霆行动”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攻克涉企涉民生执行难题。

第九项:精准适用信用惩戒措施

有效发挥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的惩戒作用,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及时向被执行企业告知执行风险、提醒执行事项、预警拟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情况,给予合理履行期限。规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删除或撤销管理,确因经营需要暂时撤销相关措施的,经审查核实后可以准许;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及时恢复企业信用。

第十项: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深入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对法律的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宣讲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增强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行业突出问题的有效整治,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