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你想月入过万吗?】警惕网络刷单*局骗**!
“想提高你的收入吗?想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吗?不收任何佣金,刷单返现,只要你有手机和时间,月入过万不是梦!”
现在的网络上,常常能看到类似充满诱惑的兼职广告语,熟不知,在它的背后是早已经织好的诈骗陷阱,如不能有效分辨,便会成为待宰的羔羊。近日,玉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以网络刷单为诱饵,实施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了依法宣判,被告人梁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梁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梁某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三被告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25,666元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小胡是一位上班族,某天在登录自己的交友账号后,发现一个陌生人问其要不要做手机兼职,可以刷单赚佣金,小胡想到自己每天还要还房贷,工资也不高,抱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就希望能多了解一点,对方见此便“趁热打铁”,告诉他只要在某宝上通过指定链接进行无实物刷单,每一百元可以返现金8元,操作简单,没有风险,只要有时间就可以操作,月入过万轻轻松松。听到对方这样的表态,小胡心动了,并在对方的指点下开始了网络刷单赚钱之路,可是,他没想到,他已经陷入了梁氏三人编织好的陷阱里。第一次,第二次按照对方的操作后都成功返现,于是小胡对对方深信不疑,认为网络赚钱实在是太容易了,而对方也告诉他,只要“单刷得越多,钱就赚得越多”,在这样的诱惑下,小胡也越来越胆大,金额也越刷越大,直到有一天,小胡想让对方退还刷单本金时,对方已经将他的微信、QQ拉黑,而那个每天让他“魂牵梦绕”的店铺链接,也显示数据异常......。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甲在使用网上购买的账号通过搜索附近的人、发布“需要做手机兼职”等广告虚招诈骗对象,后又拉拢梁某乙、梁某丙二人入伙共同实施网络诈骗,三人分工明确,并约定每诈骗一笔,梁某甲分成70%,梁某乙、梁某丙谁骗到被害人谁得30%,诈骗的资金由梁某甲统一收款,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按比例分给梁某乙和梁某丙。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甲、梁某乙、梁某丙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刷单返佣金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系共同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鉴于三被告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对三被告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