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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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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烈山区税务局
“南湖法治”上线材料
(2022年7月7日)
主持人:听众朋友,欢迎大家准时收听南湖法治节目,今天走进直播间的是来自烈山区税务局的嘉宾,分别是烈山区税务局*党**委*党**员、副局长张牧和烈山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张浩。
主持人:首先请张局长与各位听众打个招呼。
张局长: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南湖之声--南湖法治!
主持人:请张局长向各位听众介绍关于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的相关情况。
张局长:为确保今年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财政部 税务总局出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期催生大量市场主体,起到培育税源、扩大税基的作用,最终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又有制度性安排;既有减免政策,又有缓缴、退税措施;既有普遍适用的减负政策,又有特定领域专项帮扶措施;既有延续性安排,又有新增部署;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特点,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三类,即减免税、退税、缓税。
在减免税方面,主要包括五类政策:一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二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三是支持改善民生,四是支持保障疫情防控,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今年扩大了“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适用主体范围,从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等。
在退税方面,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到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同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从今年7月份起,留抵退税范围又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等七个行业。
在缓税方面,继续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缓税的措施。一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去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缓缴期限到期后继续延长6个月。二是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部分税费也实行缓缴,缓缴期限为6个月。其中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部分税费金额的50%,小微企业可以100%全部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较以往年度减税降费政策相比,政策发布密集、退税减税规模大、涉及纳税人类型多、覆盖行业广,同时引起的社会关注度也更高,对税务部门工作标准要求愈加严格。
主持人:感谢张局长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情况的介绍,下面再请张局长向大家介绍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
张局长:一、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优惠内容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 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6.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享受条件
在2022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享受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级A**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税偷**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 策。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请张股长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张股长:2021年6月,*共中**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
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享受主体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主播:汪琪】
【编辑:赵正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