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个多月里,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经开始紧张地进行面试备考,随着面试流程的不断推进,资格审核也逐渐提上日程,那么资格审核环节究竟有哪些内容需要注意的呢?许多考生听说可以加分,也对这个加分证明材料很感兴趣,那么请随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资格审核内容
(一)个人身份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提供报名回执及准考证遗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本人签字。
(二)学历、学位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册验证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材料
1.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可以为评定单位(机构)或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证书的,可以为评定单位(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资格证书编号等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材料的复印件,需涵盖封面、编号页、姓名页、审批(续审)页。
(四)其它材料
以社会人才身份报考的,现有工作单位的需 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无业、待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以个人身份存档的证明。
(五)加分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加分项目条件,按照在线资格审核加分条件审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确无法携带军人证件原件的,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和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1.以上材料在现场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
2.请将以上材料复印件装大号信封上报资格审核组,信封袋正面请标注考生姓名。按照“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材料名称-手机号码”的方式进行命名。
3.资格审核是公开招考工作的重要环节,请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以及提供审核所需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如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加分政策
(1)军属是如何定义的?
军属是指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由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需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在其家属的肩上,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人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军属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的优抚和照顾。
(2)*队军**文职的加分政策有哪些?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队军**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队军**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队军**烈士的兄弟姐妹, 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队军**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 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 加5分。 其中,属于*队军**烈士和因公牺牲*队军**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队军**烈士的兄弟姐妹的, 加15分; 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 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