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团购团长责任分配 (疫情期间团购由谁负责)

上海因疫情封控小区,有的小区已经一个多月了。因封控的原因,居民买菜、购物成了头等大事。美团、叮咚买菜、盒马、京东到家的互联网渠道买菜,每天半夜12点、早上六点开始,但大部分人都买不到。

于是居民自发组织,联系有供货渠道的供应商买菜、买米、油盐酱醋、水果等必须品。因商家送货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配送,比如团菜需要50份,牛奶200份起送等。于是“团长”在群里公布商品的供应商、商品信息、价格及数量,在群里发起接龙。待购买的数量满足团购要求后,群员根据自己购买商品的数量计算好价格后,统一支付给团长,然后团长统一把购买的数量以小区为单位,统一支付给商家,待商家发货到小区后,自行取货,完成团购行为。

这种模式是居民因足不出户,为了满足生活所需进行的采购行为。这种采购模式极大的方便了商家的销售和配送。也方便了居民。但在实际团购操作过程中,这种自发的模式,也会发生一些问题。比如:1.下单后,商家迟迟不发货怎么办?2.商家发货后,居民收到商品,发现与自己下单的商品、数量、价格等不一致怎么办?3.居民收到物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4.下单后,商家取消配送怎么办?

因为是团长对接商家,那么团员发现问题只能向团长反馈,因此负责的团长会和商家积极协商沟通解决问题。因疫情期间,可能团长也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有的团员会把责任归到团长头上,发生争议,甚至争吵,比如要求退费、退货等需求。

那么问题来了,团长和团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团长有义务为团员解决这些问题吗?根据民法的相关知识,我认为可能构成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 构成好意施惠。即团长把所了解的团购信息,包括商家、商品、价格、数量等信息发布在群里,群成员自行确认、判断该信息的真实性及可靠性,确认无误后参加团购,即团长和团员之间是互助、合作的平等关系。团长仅是负责统一收款、付款。如果遇到商家不诚信、商品质量有问题等,则由大家一起承担损失。但如果团长有过错的话,就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二, 构成委托代理。团长(代理人)和团员(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团长在代理权限内产生的民事行为是团员和商家之间,法律后果由团员承担,团长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团长超越权限,则需要因过错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 正常买卖关系。即团长本人就是商家,或者是商家的代理人。此种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要由团长本人或商家承担。

在此疫情特殊时期,可能会有不法分子混在群里,利用大家抢购心理,发布不实信息,实施骗取钱财的行为。比如在群里发布一个二维码、小程序、公众号等,扫码后有便宜的菜、肉等食物,图片上很精美,价格很便宜,于是迫不及待抢购。待支付后确看不到任何订单的进度、发货信息等。居民发现上当受骗后,确发现找不到商家,导致维权无门。友情提示,在下单之前,一定要核验商家信息,尽量在可靠的平台、渠道采购,不要贪图便宜,损失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