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一下以前穿过的旧衣服 (小时候穿过时的旧衣服)

我从小就对穿衣戴帽这样的生活日常不太着意。不是因为我不食人间烟火,一门心思追求精神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打小我就是个从泥土里长起来的乡下孩子,衣裳除了满足遮住皮肉、抵住风寒这些简单的要求之外,美观、舒适、档次、时尚这些与实用无关的价值,都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怀念一下以前穿过的旧衣服,小时候穿过时的旧衣服

一个天生带泥性的乡下娃娃,整天与土地打交道。住得是砖砌的瓦房,睡得土坯的火坑,吃饭的灶台、玩乐的院落,都是泥土夯实的底子。漂亮的衣服与这处乡土气息四处漫溢的空间显得格格不入,再说我是一个男娃,穿上好看的衣服反招四邻的笑话,她们会张着满嘴的黄牙,用被太阳晒得粗黑、关节粗大、指间满是灰垢的手,拍打我的脑壳:“怎么?三娃,这点年纪就想找媳妇了?”

在孩童的世界里,找媳妇那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只有行为不端正、心底不健康的人,才在女孩子面前讨巧献殷勤。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多说了一句话,放学路上走在一起,在男生世界里是一个大事件,必然会引来一场轩然大波,遭到大家一致的批评和指责。我尽管年龄小,但是个好面子的人,绝不会在这些事情上让小伙伴们说三道四。

儿时,上学的都是一个村子的同龄人。大家彼此知根知底,住得也都是墙东邻西,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便是这样,男娃和女娃也不能公然搭讪。在那个统共只有五间砖房的村办小学里,我己习惯了男女生不同桌。即便是同桌,那也不能说话。为了表明自己的坚定立场,我和其他男生一样,会在课桌上划上一条分界线,楚河汉界,各自为政,不能越雷池一步。为了惩治不守规则的一方,我也会把削尖了的铅笔、橡皮放在分界线的边沿,如若女生同桌不小心碰了,就会怒目而视,但绝不说话。

怀念一下以前穿过的旧衣服,小时候穿过时的旧衣服

这种朴素的发乎情、止乎礼的行为背后,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多年以后我经过反思,觉得这是儒家“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道德信条的滥觞,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深化与潜意识的表达。在这个信息闭塞的乡村,民风依然淳朴,传统文化的浸润就象是硬朗的壳子,套住了乡村孩子天真烂漫、追逐美好的触角。

不需要女娃的欣赏,更不能招来四邻的讥笑,从泥土里成长起来的乡间孩子,衣裳只要结实,耐脏就足够了。在我的印象里,我好像自小就没单独做过新衣裳,所以成年以后买衣服要量胸围、肩宽、裤长,我都觉得很新鲜,原来穿衣戴帽还有这么复杂的学问。我只穿大哥、二哥,包括姐姐穿剩下的衣服。一般来讲,都是十分肥大,加上小时候人长得精怪,我常常是宽衣大袍,拖着不合脚的黄胶鞋,背着泛黄地印着红五星的粗布书包,一摇一摆,衣冠不整,竟然颇有古风。在我小时候难得的几张黑白相片上,有一张戴着很大的帽子,遮住了小半张脸,样子像特工一样神秘。母亲告诉我,那是哥哥们戴着小了的帽子,放在我的头上又明显的偏大,仍了不舍得,只好将就着。

我这样一幅奇形怪状的样子,放在今天的校园,那绝对是一种特立独行的时尚少年。在当时,我们却是物以类聚、习焉不察。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年底要考试,乡里教学点的老师们交叉着去不同的学校监考。乡中心学校来的老师骑着当时少见的大飞鸽自行车,衣着光鲜地来到我所在的班上。校长是和我同村的民办老师,他有些难为情地伸手指了指我们,咧嘴向监考老师笑了笑:“看看我们这些孩子,象群嘲巴似的。”那样子就象是技术拙劣的工人,生产了拿不出手的产品,对着车间主任满着歉疚的自责。嘲巴是家乡方言,和傻子语义相同,监考老师超然地笑了笑,不以为意,大马金刀地分发试题,仿佛挥镰收割庄稼的村长,让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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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中心学校那是一个遥远的存在。对于一个没走出过家门的乡村娃来说,那就是一个时尚之都,人文荟萃、高手云集,这也是我敬畏监考老师的地方。当然,他的衣着亮丽也是重要原因。

当我以语文、数学两科均一百的成绩,在四年级毕业后,从村办小学来到乡中心学校读五年级,就象是从原始的部落一下子闯进了现代社会,满眼尽是光怪陆离。

这里开设音乐课,漂亮的音乐老师讲一口很悦耳的普通话,纤细的手指可以在脚踏风琴上奏出一连串活蹦乱跳的旋律,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这里的男女同学可以在一起搞合唱,我觉得不大适应。更不适应的是,合唱要统一着白衬衫、青裤子,整齐划一、气势浩大。

我从小就没穿过这样的衣服,不耐脏,不结实,农村孩子穿成这样会被四邻笑掉大牙的。父母忙着地里的活,也不给我借,我就老着脸,继续穿着灰不溜秋的宽衣大袍去上课,参加班里的合唱,夹在队伍里一枝独秀,分外显眼。加上我个子小,一般排在合唱队伍的前头,乍一看就象是一个领唱的指挥。到了正式演出的时候,班里会说因为人数的限制,让我从事更有意义的后勤服务任务,我乐见其成,不以为忤。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在乡驻地的东北角,临近一片群山,上学要穿过青沙公路。在乡驻地附近村庄的同学,一般都是走读,而我离村有八九里,经常地穿越公路也不太安全,我就选择了住校。住得是大通铺,两间逼仄的小房,铁架子床上下两层,十几张铺盖卷挨挨挤挤,晚上睡觉各种磨牙、呼噜和蚊蝇的哼唱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吃得是从家里捎来的干粮,夏天天气热,馒头放在皮兜里不透气,会长出一层毛茸茸的嫩白色的毛,象是今天的棉花糖;冬天天气冷,干粮又冻得像石头一样硬,我都是甘之如饴,不以为苦。如果在冬天,能在学生食堂里分一碗热乎乎的玉米面稀饭,那就象过节一样快乐。至于那些用饭票买卖的肉菜,那是连想也不必去想的奢望。

对于一个从泥土中成长的卑微的生命而言,肠胃不需要酒肉的慰劳,也依然将根深扎在大地上,拔节,生长,怒放的生命也无需衣裳的张扬,粗茶淡饭、粗布芒鞋就是我学习生活的日常。住校的一个星期里,我不洗澡,客观上是学校里缺水。一个在山地上构筑起来的乡村中学,当时还没有自来水,整个学校只有一眼深井,需要电泵将水打上来供千人日用。印象中那段岁月经常断电,水打不上来,一两天喝不上水,嘴唇经常干裂地象树皮一样纵横交错。至于洗衣裳,完全没必要,一两个周回家一次,象金蝉脱壳般褪下来,从内到外再换上另一套。

换洗更换的衣服,对我来说也不是很从容,往往是洗了这身,再换另一身就得费点思量,好好打点一番才不至于捉襟见肘。有一次,实在没有合适的裤子穿,洗过的衣服又没干,就把姐姐新做的裤子马马虎虎地穿了去上学。那时,我又长了些见识,就是男式裤是前开门,而女式裤是侧开门,我纳闷这男女有别还真是无处不在。比我更纳闷的是我的一位好奇的舍友,他象看外星人一般,一脸狐疑地问我怎么穿着女式的裤子。这位平常对数理化象木头一样迟钝的同窗,居然有这么丰富的生活常识,也是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我想,如果他的文史和戏曲知识再丰富一点,大概要吟出“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的诗文来。

穿衣上的窘迫没有削弱我求学上进的饥渴,在学习上我绝不含糊。我那时的理想,就是将来也象中学的老师一样,吃饭的时候可以拿着饭盒,到食堂里去领一份可口的饭菜。也可以象乡中心校的监考老师一样,穿着体面的衣裳,轻松自如地挥镰收割粮食。一个乡下孩子的努力,感动了上苍,初中毕业后我如愿以偿,考上了县城的师范学校。

在学习上一直压我一头、从高年级下来复读的同班女同学,对我的选择十分不屑。她是住在乡政府大院里的干部子女,父母一个是乡政府的镇长,一个是乡中心幼儿园的园长,用现在的话说:“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她的那个世界我不懂,我的世界她也不懂。在她认为,我的目光短浅、小得即满是典型的小农意识。

说实话,我就是从农家小院里长出来的草民,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我深知,比我的粗服乱衫的外表更为坚固的,是深入到骨髓里的乡土气息。我满口方言,行为举止和自己的父辈兄弟们一样,尽是乡下把式的做派。当父亲和堂叔用自行车把我连同简单的行囊,风尘仆仆地从村子驮到县城,我以一个中专生的身份,一下子闯进县城师范的时候,我惊叹学校林立的高楼、平整的水泥道、高低有致的绿化树,这是一个与低矮的农舍、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满眼不见边际的原野完全不同的所在,这是生产知识、传播思想、养成文明的殿堂,是供我三年吃住、容我学习立身安命本领的场所,我对此充满了无尽的感激。

学校给我配发了统一的被褥和饭盒,一身干净合体的校服,从此可以和自己的宽衣大袍告别,我找到了监考老师的那种体面的感觉。我可以每周洗澡,每月理发,天天拿着饭盒去食堂打饭,用乡邻们临行前的话说,我享受的是干部待遇。我早起跑操健身,晚睡洗脚洗袜,饭后漱口刷牙,说话也学着城里人一样讲普通话,身上的那层已经结痂成壳的乡土气,在文明的滋养下慢慢软化消褪,书卷气开始主导我的行为举止。

学校的清爽感觉,让我的幸福感觉四处游走。我写诗,我参加学校的社团,我能写一手漂亮的书法,自信与日俱增。骚动的青春让我更加关注自己的外在形象,幻想着用自己的儒雅和博学去吸引女生的青睐。校服满是昂扬的青春气息,我周周必洗,晚间则叠放得整整齐齐,对它呵护有加。难受的是白色运动鞋,整天跑来跑去,脚上活力四射,鞋帮不出一天就会围上醒目的黑色汗渍,看上去如同京剧脸谱的花脸,黑一圈,白一圈,纵横交错,杂乱无章,成为外在形象的硬伤。那段岁月,我渴望有一所皮鞋,锃亮乌黑的外壳,弹力十足的牛筋底,走起路来蹬地有力,袖间带风,应该是很有个人魅力。

实现这个愿望,是在县城上学的第二年。因为考虑到再过一年,我就要毕业踏上社会,成为一名可以每月领工资的人民教师,这在一个乡村家庭里,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更何况我这种代代务农、祖上就没有显贵过的小门小户。父母对这个事实的接纳,费了较长时间的心理转变,他们觉得我这个从小就低眉顺眼,不挑衣服不挑食的幺儿子,怎么就不声不响地成了吃国家粮、端铁饭碗的正式干部。穿衣不能再将就凑和了,家里也应该置办件象样的电器,为这个乡土气息十足的家庭撑起一点门面。于是,母亲用她一个冬天的绣花钱,咬咬牙买了两个大件,一件是一台十七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机,一件是我的第一双皮鞋。

说皮鞋是大件,实在是精神上的误会。但我之所以这样认为,一则它是我的第一双皮鞋,是从布鞋而起的一种飞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我从农民跨入干部的一种标志,其深刻的人生意义直至今天我依旧难以忘怀。所以,我家乡的一所中学沿续了一种传统,在毕业班的门前要摆两双鞋:一双是布鞋,另一双是皮鞋,我怀疑其创意是否抄袭了我当年的这种感觉。对一个乡下孩子而言,走出乡村、摆脱土地,那是源于内心深处的最原始的冲动与渴望。另一方面,这双皮鞋是伴随着电视而来,可以说天生就有高贵感,它用完了母亲一冬天没日没夜绣花的辛苦钱,又自然地带有一种温度,让我平添许多感念。

我对衣裳、鞋帽的这些朴素的感情,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后来我参加了工作,成了家,有了女儿,生活条件也慢慢改善,但对穿着从来都是不忘初心,保持着农家子弟的寻常与自然。妻子花几千元为我买一件名牌西装,我内心都有一种负疚感,觉得对不住自己的乡土气息,对过去的生活是一种背叛。妻子笑我固执,我依然旧习不改、我行我素。

穿过的旧衣服舍不得扔,总觉得上面附着了生命的征尘,打上了个人的印记,满满地都是时光的味道。实在不合身才捎回老家去,让四邻右舍、亲戚朋友在家里劳作时穿。怕人家碍于脸面不愿接受,嘴里就宽慰人家说,这些衣服环保可靠、穿着舒服。后来我慢慢发现,这些旧时衣服人家从内心里是拒绝的,只有新的衣服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在最接近乡土的农村,再也不是那个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光景了,沿续多年的生活习惯一下子失掉了本色的支撑,我心里慌乱得难以名状。

居住小区、工作单位的周围,这些年设立了一些旧衣回收站,让我对旧时衣裳的这份执着终于有了立足点。我和妻子不定期地把家里的旧衣物放置到这里,至少让它们有个着落,也不枉它们为我服务的岁月。或者,我把它们寄送到遥远的灾区,祖国边疆的某个小村镇,我真心的希望这些不起眼的衣裳,在不知名的他乡,会继续温暖另一个平常的人生。普通如尘壳一样的生命,更需要温暖的力量,而我的衣裳,也在尽心履职的岁月里,重续另一段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