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车天上掉馅饼 (零首付是陷阱还是馅饼)

最近有房产的开发商称零首就可以买房,他想知道开发商的这种操作对于买房者来说有什么利弊。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买房零售并不是开发商用于卖房促销的新手段了,早些年当房市不景气的时候,开发商就用过这种方法。

一般来说,市面上的购房0首付主要是有3种方式。

第一种就是买房返还首付款。开发商一般会先抬高房价,这样可以拿到更多的银行*款贷**,等银行*款贷**审批,把首付款返还给购买者。

第二种就是开发商先垫资,把首付款先打给买家,买家再分期还款。一般来说这种还款的期限是从2年到5年不等,利率大概在5.5%左右。当然了,还款期限的长短以及利率的高低,这都取决于开发商自身是否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第三种就是开发商帮买房者去找第三方,比如说小额贷公司去进行首付款融资,也就是我们听过的叫首付贷。

买房者再分期还首付。上面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其实都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的手段,对于买房者来说都存在着风险。比如说第一种方式下,买房者与开发商串通,通过抬高房价对银行欺诈来获得更高银行*款贷**的这个行为是属于骗贷。一旦被发现了,银行可能会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来撤销*款贷**合同,并且要求买房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那对于买房者来说,不仅会面临银行合同撤销,要求退回*款贷**,而且买房者的个人征信也是会受到影响。就算买房者没有和开发商串通,正常按揭买房以后拿到开发商返还的首付卡,那么还是需要去留个心眼的。

因为这笔返还的首付款很可能是开发商挪用了预售资金。大家知道,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预售资金是有监管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资金被挪用,导致最后的楼市烂尾。资金随意挪用,最后出现开发商无法及时兑现,甚至跑路的情况,其实这对于买房者来说就是一种灾难。第二种方式的垫资本质上是和第一种一样,违反了监管的规定,属于骗取银行*款贷**的行为。第三种方式的垫资,开发商本身它是不提供融资的,它本身不违反国家的法律,但是相应的提供资金的第三方就可能会涉及违反相应的监管规定了。

在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了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中就明确规定到,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事机构、小额*款贷**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款贷**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款贷**等资金挪用于购房。那这就意味着一旦开发商或者是第三方被查处,那么监管可能会要求你立刻停止网签,买房者也可能被开发商或第三方要求立即归还首付款,一旦你没有办法及时的去归还这个款项,就会出现借款合同纠纷,导致最终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三个就是对于买房者而言,零首付虽然能够暂时还,并且买房时的资金压力,但是买完以后你会发现自己面临着双重还款压力,既要还银行的按揭*款贷**,又要还开发商或者第三方的首付款,并且首付款的利息并不低。这对于买房者来说,我不仅没有减轻资金负担,相反还款的压力还增大了。购房者在没有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情况下,借贷买房就可能在日后会陷入到无法还贷的困境,这就为自己自身未来的生活埋下了一个隐患。当后期的收入啊后续的收入不稳定,没有办法去及时还款,买房者还可能会通过像消费贷等方式去筹集资金,在这个当中,一不小心又会掉入到另外一个金融陷阱,甚至还会因为没有办法还款而跟对方一起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