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个”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一个观念性的概念,不是先验的、自明的,它是动态的、发展的,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外延和内涵处于不断丰富发展状态中;同时也是一种逻辑存在,“个”既是一个类的概念,指的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即作为个人而存在,同时也是一个特指概念,指向每一个独立的、个体的人。从纵向来看,“个”处于人类、群体、个人、自我等层级性的概念集合中;从横向来看,“个”可从社会、思想、伦理、文化、心理等层面展开解读。“个”的概念的清晰阐述,基于对与之相关的“个人”“个人主义”“自我”等概念的辨别与理清。

一、“个人”与“个人主义”
在现代意义上,“个人”这一语词对应的是西方的individual,而在西方的语义中,individual“是指那能够个体化,即在语言中得到指认或辨明,并因而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东西”。Individual所指的“个人”既是社会不可分割的组成单位,同时也是社会组织中最小的组织单位。“个人”是最低的社会构成单位,也是最高的社会构成单位。因此,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最初是西方政治思想中“现代性的核心观念。它是权利的主体,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西方对于“个人”的重视和追求,实际上是对于个人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个人个性的认可和创造以及个人地位和尊严推崇的寻求和确立的过程,这一观念发生的源头在于西方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它的出现与马丁·路德的新教改革有直接关系,新教改革的核心和主导是“人”取代“神”,“人”追求“人”作为个体的自然本性和权利责任。随着个人观念的普及,“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逐渐兴起。在不同国家不同的价值理念中,“个人主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诠释。在德国,“个人主义”这一术语的用法与以上两者不完全相同。德国对“个人主义”有多样性定义,如“质量个人主义”“数量个人主义”以及“浪漫主义的个人主义”等,“个人主义”在德国的发展,历经了从唯心论到浪漫主义,然后至19世纪末极端个人主义的过程。

纵观其历史演变,我们发现德国个人主义观念从发展到形成与德国社会的文化基础以及思想传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的“自我”是主体内在精神性的存在,它的形成源于自身内在的价值,具有深层的精神基础;“自我”既具有独特性,也体现出多样性,在两者的结合下,走向“自我”的发展。在西方的价值观念中,尽管“个人主义”有着不同的概念和被理解,但它在核心上却表现出基本一致的理念和精神。
“个人主义”尊重人的尊严,每个个体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和尊严,每一个人的存在都受到认可和肯定,个人是存在的目的,社会和国家则是存在的手段;“个人主义”有着高度的个人的自主,个人有权控制自己,个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进行自我的选择;“个人主义”强调自我的私人领域,每个个体拥有掌控和驾驭自我私人领域的唯一权力;“个人主义”倡导自我发展,尊重每个人都有发展自我的独特人格和自我的个性特征的权力。

每个个体都拥有对自我财务、欲望等一切自然权利的控制和把握能力,每个个体代表其个体自身,和其他个体之间保持着相互隔离和彼此独立的关系,每个个体自我就是一个原子式的存在,正是这一个个的原子个体构成了社会形成的本源;二是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社会是整体,个人则是个体,整体由每一个个体组成,每一个个体组成社会的整体,整体的前进依赖个体的发展,个体的发展则推动整体的前进,因此,整体和个体处于彼此联系互相影响的互动状态;三是康德和尼采的“个性论的个人主义”。

它强调个人的道德自主,强调个人的意志自主,强调每个个体的个性发展。“个人”和“个人主义”对于“个体”价值和意义的理解和评判具有极大的相通性,而随着中西文化的逐渐交流与碰撞,西方的“个人”以及“个人主义”观念传入中国后,individual在不同人的中文翻译中被理解的意义却不尽相同,严复在著作中将其翻译理解为“己”“小己”“身”,梁启超在著作中将其翻译理解为“个人”,鲁迅和章太炎著作中将其翻译为“身”“己”“私”“独”等多种形式。
传统文化的规约与塑型导致了西方“个人”与“个人主义”的内涵中国特色化,鲁迅对于“个性主义”的关注,贯穿其一生,在鲁迅看来,以中国的现状而言,后者所占比比前者要多。在政治家看来,个性主义要比人道主义好,因而政治家和人道主义就处于互不相容状态。

二、“个人”与“自我”
在探究“个人”与“自我”关系时,汪卫东认为“鲁迅正是通过中国的‘自我’接受了德国的‘个人’”。在中国传统思维中,“自我”的存在意义需要在传统的“天—人”结构思维中进行。从“天人合一”到“人”从“天”中脱离出来,正是“人”到“个人”的发展变化过程,基于这一宏观的社会历史思想背景来探究“个人”的形成及其意义,也更有利于客观地辨识“个人”和“自我”的内涵差异。无论处于何种时代以何种方式界定,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在这两重生命当中,在价值层面,精神生命高于躯体生命。

在这个意义上,“自我”被定义为二元的概念。正如钱穆先生所言,“小我”“自我”“大我”在与天地万物的关系中,“小我”是与天地万物相隔的存在,“自我”与天地万物相通,而成其为“大我”。“小我”在内涵上并不完全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自我”,因为只有将“小我”置身于“大我”之中,“小我”才具有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大我”才是具有包容和开放意义的“自我”。在一个开放系统中,当“自我”潜能无限扩展,“大我”就愈具有超越的价值和意义。透过鲁迅的‘自我’观念,我们正可以看到构成他的“个人”观念的思想来源。
“个”于鲁迅及其思想而言,并非一个具有确定性的概念,它是鲁迅思想的集中表达,着力于“个体”的“精神”内涵与主观“意力”之独立,也是鲁迅作为个体的人生历程和自我认同的过程概要。与鲁迅的人生轨迹发展同步,其“个”思想的概念和范畴也在随之发生着变化,而正是这一变化,外在于其社会活动和文学创作,折射出鲁迅作为“个体”的感性与理性,迷茫与清醒。
三、“个”与“个人”
在《文化偏至论》中,鲁迅将“立人”思想阐释为“人各有己”,因而,“人各有己”成为“立人”思想的逻辑起点和重要前提。所谓“人各有己”,即每个作为个人的个体实现自我作为人的自觉,获得自我的个性解放和个体的主体自由,如能将个体的以上意识得以唤醒,“立人”的本质要求可期得以实现。

在这个意义上,“个人”这一概念既指每个独立的个体,也指个体意识的觉醒和个体思想的独立,区别于仅以外在数量为划分标准的集体意义上的“个人”的集合“群”,以及蒙昧状态下“集体无意识”的共有认知,以愚昧、麻木、无知、冷漠等思想特征为集中表现。“个”它并不以“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为特征,也并非指基于自然生命却超越有限自我的精神性个人。它以个人主义为基础,以每个人都能成为真正的人为背景,强调“个人”的“个性”和“精神”上的主观能动性。“个人主义”也好,“个性”也罢,所指的对象均为社会学意义和文化学意义上的“个人”。
“个人觉醒”和“个性解放”均以“个人”为发生对象,均以“启蒙”为终极目的,而中西区别在于西方强调每个个人自我的认知觉醒,中国启蒙强调外在力量启发和推动下个人的解放追求,前者着重个人的主动性,后者则强调他者的外力,蕴涵被动性。
“人各有己”,方能“群之大觉”。因此,鲁迅呼吁和肯定“个人”的独立和觉醒,以期通过“个人”的思想解放完成整个国家和民族解放和独立的终极目的。因为,唯有个体意识的觉醒,人类才可能从蒙昧走向文明。个体意识的觉醒,是“现代性的根本特征”。个体意识觉醒之下个人独立自由的价值诉求,是现代启蒙精神得以建立的价值内核,也是现代秩序得以规范的价值基石。

只是,鲁迅经历的残酷的社会现实却不止一次地向他证明这一设想的虚妄和不可行,因而催生出他的孤独与痛苦。鲁迅的“个”不是“个人”,不是“个体”,也不是“个人主义”,核心是“自我”,是最孤高的“自我”,是对价值观的最彻底最全盘的否定,在彷徨、孤独和绝望中走向一级一级否定的最高点,因此,他的创作最开始就是在这样一种非理性、痛苦、恐惧、绝望的情绪中肆无忌惮地生长。更多的,“个”是鲁迅根植于内心的痛苦情感的终极感性爆发,这种痛苦源于个体生命体验,走向他者无以感同的孤独。
在这个意义上,“狂人”就是鲁迅自己,“狂人”的无理性、反世俗,都是鲁迅内心痛苦情感的爆发投射。痛感是一种源自个体自身的自我的感受,是一种浸润于个体自我内在的情绪感受,它具有个体性和他者难以感知性和共鸣性,无相同的痛感触痛经历以及对于痛感的内在情感体验,个体与个体之间难以实现痛感上的共知和共鸣,因而,也就更难有他者对于痛感个体的情感抚慰。痛感的消逝唯有通过个体自身内在体验情绪的解脱或释放,因而,它是一种极具个体性的特殊的内在情感体验。

“痛感”是“狂人”独特的情感反映,是深植于内心的个体体验,与之相对,恐惧则是群体的内心反映和集体情感呈现,恐惧具有可传染性和可扩散性,基于他者经历对于自我经历的类比和相连,是个体对于已有或未来可能出现的相似经历的担忧,这种担忧一定程度上还具有盲目性和趋同性,他者的痛苦经历可能在个体身上重现的担忧引起个体内心的这种情感出现,在不具有判断性或者内心本身具有不安稳性的群体中间进行多米诺骨牌式的传染,从而呈现出一种集体性的情感表现。
结语
罗洛·梅在《爱与意志》中曾经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意志是组织自己走向某一方向某一目标的能力。愿望则是在想象中把握某一行动某一事件的可能性。”而“意志”源于我们能够说“不”,“不”既是一种否定和抗议,对我们不愿参与或接受的行为的一种拒绝,“不”也是一种肯定和认可,对我们否定行为背后重新创造与重新改变的一种接受。鲁迅的语言以其深邃的内核覆盖着一切,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穿越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直指未来的前进方向。在照进民族发展的同时也射入个体的心灵,我们在他的文字中纵观历史,也在观照我们自己。鲁迅在言说历史,也在言说当下;鲁迅在言说整个民族,也在言说每个个体。透过鲁迅的文字,我们不仅观照到历史的积病,我们也直视到现实的坚固。
与其说鲁迅通过文字让我们看到了民族的劣根和人性的弊病,不如说鲁迅通过文字让每个个体敢于直视自我,自觉走向自我的生存体验和生命体验,真正从个体生命体验中生发出的认知和感悟是面对自我最具有穿透力的力量,这种力量的聚集外化为个体自觉的意识和自主